预算、借款、结款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本规定中所称费用是指公司生产、行政、营销等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3、 范围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人员。 4、 规定   4.1 预算管理 4.1.1 定义 预算管理:是指各职能部门事先提出下期本部门所有费用的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各部门下期费用预算金额交与财务预算申请。      实际费用报销时,财务部门根据费用预算,准予报销或另行处理。 4.1.2 具体实施 1.2.1 目前公司对所有费用按月预算,之后,将逐步向季度预算、年度预算目标迈进。 1.2.2 每月25 日前,各职能部门提交下月的《月度费用预算支出申请表》→部门长    审批→总经理承认→交与财务向香港申请; 1.2.3 次月8日前,财务部编制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    二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 1.2.4 各职能部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月度费用预算支出申请表》,只能按公司    预留部门经费额度内报销。 部 门 预留经费额度 备注 本部 营业部 行政部 技术部 品证部 生产部 开发技术部    1.2.5 临时大额款项(工程款除外),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临时费用预算支出       申请表》。    1.2.6 对未申请预算的费用,财务不保证能在所指定的预期内支付。   4.2 借支规定   4.2.1 现金借支规定    2.1.1 凡员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请临时借支的,必需填写《借支申请单》,注明借支       事由,经部门长核实、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支手续。 2.1.2 差旅费借支必须由部门长根据员工出差天数及日费用标准核定;其他现金借支一次不得超过3000元。 2.1.3 因工作性质特殊,需借支备用金的,既可按规定预支保证合理工作需要的一定限额备用金,报销时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现金。借支时由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注明“备用金”字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2.1.4 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 2.1.5 借支超过2000元的,请务必提前1个工作日到财务备案,否则不予预期借支。    2.1.6 借支人须在业务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    2.1.7 现金借支,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4.2.2 转账支票借支规定 2.2.1 除采购员借支外,其他部门超过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费用,必须使用转账支票付款。    2.2.2 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经手人应提供准确、详实的收款单位名称及金额。 2.2.3 经手人预先领用转账支票的,应按规定填写请款单,详细注明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或限额)、款项用途,协议号(已签定合同),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4.3 请款规定   4.3.1 定义 请款:是指各职能部门在经济业务完成或按合同根据工程验收进度后,经过部门长审批,以书面形式《请款申请单》通知财务部需要准备付款的程序。   4.3.2 合同款 已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期,由工程负责人预期填写《工程进度验收单》及《请款申请单》经过程序审批后交财务部通知付款,需要分期付款的款项,需要分期填写《工程进度验收单》及《请款申请单》。   4.3.3 月结款 各采购担当对所有月结款核对完毕后,编制《月结汇总表》及《请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请款。   4.3.4 日常费用 费用发生后,由经办人填写《请款申请单》说明用途,由部门长审批盖章确认并参照4.5.1审批程序后交财务请款。      购买费用需要提供已经批准购买的《申购单》、《报价单》的复印件及采购单收      货联。   4.4 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的具体规定   4.4.1 报销程序 请款→财务审单→凭证制作→财务负责人审核→出纳支付   4.4.2 原始单据要求 4.2.1 开展所有的经济活动均需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或取得带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正规收据,避免用白条(含不合要求的收据)抵顶发票或正规收据的情形。具体如下: 2.1.1 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商品销售电脑发票、手工发票、车船票。此类发票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有效; 2.1.2 行政、事业单位专用的收款(罚款)收据。此类收据加盖收款单位的“收款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有效;     2.1.3 加盖国家邮政局“邮戳”的邮寄收费单据;     2.1.4 加盖金融机构印鉴的收费收据;     2.1.5 加盖专用章的机场改签机票收费单据; 2.1.6 国外消费的,凭当地官方语言印制的正式发票、形式发票、书款收据、消费清单、金融机构收款凭单作为报销凭据; 2.1.7 其他以“白条”出具的收据,无论是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都属无效报销单据。 特殊情况需用白条抵顶发票或正规收据的,报账人需写明详细理由,并附等额正规发票,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作为报销凭据。 4.2.2各类支付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凡填有大写及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金额有错误的,不可以更正只能由出具单位重开。 4.2.3 各类原始凭证的抬头均为“宝安区沙井坣岗奥美工业精密制品厂”(除机票)。 4.4.3 报销具体要求 4.3.1 财务部审核应本着以下原则: 3.1.1 审核单据字迹有无涂抹; 3.1.2 审核各项费用金额大小写是否与后附原始单据金额相符; 3.1.3 审核各项费用发生是否切合实际,有无虚报、多报; 3.1.4 审核签批手续是否齐全。  若以上四条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财务部有权将该报销单退还报销人,要求其重新填  写。 4.3.2 费用开支后,应按以上要求及程序报销;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 4.3.3 费用单据超过1个月的,不予报账。 4.5 审批程序及审批责任 4.5.1 审批程序 所有发生的费用必须经过部门长审批,大额或超出报销标准的费用由总经理审 批。部门长所支出的费用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4.5.2 部门长可书面授部分审批权给其他负责人或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 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4.5.3 审批责任 5.3.1 各部门负责人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负责。 5.3.2 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与经过批准的预算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批;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责任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 5.3.3 总经理对各类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负责。 4.6 供应商月结货款支付流程及具休规定 4.6.1 供应商货款结算 6.1.1 个体户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供应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地址办理开户手续。 6.1.2 以单位名义开户的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单位名义与公司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电汇等),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 6.1.3 所有以供应商名义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的货款支付,不得由公司采购员代为结 算,如有此情况,出纳员有权拒绝付款。 6.1.4 供应商付款方式的规定:个体户性质的供应商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他供应商金额>3000元要求以转账支票、电汇方式支付,金额<3000元可以以现金支付。 6.1.5 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及时间的规定:供应商货款集中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货款。 1.5.1 每月的8日前为上月货款对账日。由各部门采购担当要求供应商将上月的送       货明细汇总作成《对账单》与之审核。 1.5.2 每月的9日-15日为财务部负责办理货款审批手续日。由采购指定专人将 已对账的货款单据及供应商对账单统一收取,汇总编制月结总表报部门长审核确认后,交财务部审核。 1.5.3 每月15日~20日为发票接收日,供应商将发票及时送达我公司。未按时送达, 货款延期至下月支付。 1.5.4 每月的25日-30日为财务付款结算日。公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后的货款单 据交出纳。出纳按货款支付方式之规定开出支票或汇票,并通知供应商领取 货款。 结款时供应商凭其公司加盖公章的收款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办理结算手 续。 1.5.5 上述结算时间的规定一般不得变动,除此时间之外的对账和结算(特殊情况 除外)财务一律不予受理。 4.7 出差补贴及其它补贴标准 4.7.1 出差定义: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 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7.1.1 具体标准参照《奥美工业精密制品厂差旅费管理方法》执行。 4.7.2 误餐补贴。公司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免费享受工作午餐,如员工在市内办理公务, 因故不能返回享受工作午餐的,按以下餐费标准凭发票或收据给予误餐补贴(不含早餐),但陪同宴请客户及市外出差人员不享受误餐补贴。 级别 标准(/人.餐) 备注 员工 5元 副班长级以上(含)~班长、技术员级 12元 副主任级~主任级 15元 系长代理~系长级 20元 课长代理~课长级 20元 部长级 30元 员工~班长级因工作需要另补助水费3元/人.天 4.7.3部门PARTY经费标准:参加者参照50元/人的标准,超出者自行负担。 5、 相关表单 《月度预算支出申请表》 《临时费用预算支出申请表》 《借支申请单》 《请款申请单》 《工程进度验收单》 《差旅费报销单》 6、 附则   本办法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同时此前与此相关的文件制度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行政部会计课 2008-7-25 ?? ?? ?? ?? 第4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