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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培训中心文件 商培训字〔2007〕51号
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法》与税务筹划研讨 暨企业应对指导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内外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起实施。全国税务系统、地方政府已积极开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准备工作。至此,新政策下的实际税负水平、过渡期、优惠政策和反避税措施等关键问题都已确定,正是各企业及早着手进行经营战略调整准备和税务筹划准备所不容错过的时机。 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差异究竟有多大?企业财务人员需要哪些方面的学习?在新税法下企业应该如何操作以避免税务风险和损失?如何在依法纳税基础上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税后经济效益?为了在贯彻国家外资利用政策、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利益的同时,创建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企业所得税法》与税务筹划研讨暨企业应对指导会”。届时将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人大财经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其他参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研究制定工作的领导和专家做专题演讲和实务培训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联系人:张 涛 13671188841 E-mail: zhang_tao136@163.com 电 话:010-58819157 传 真:010-6736159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