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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提供现代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税率6%,但该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免费赠送客户设备一台
公司提供含赠送设备的服务的价格是68000元,如果不赠送设备,单独提供服务,价格是36000元(均为含税价)
基于某些因素考虑,公司不单独销售设备,也不针对设备进行单独的报价,但市场上同样(基本上一模一样,因该公司设备为OEM生产)设备的销售价格在42000元到50000元不等
请问公司提供含赠送设备的服务(即68000元)时,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额?
初步思考,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1、服务含税销售额3.6万,按6%计算增值税,设备含税销售额3.2万,按17%计算增值税
2、设备含税销售额按市场价,4.2万~5万区间的某个数字,按17%计算增值税,剩余金额为服务含税销售额,按6%计算增值税
3、服务含税销售额6.8万,按6%计算增值税,设备视同销售,按17%计算增值税,设备组成计税价格按3.2万含税价计算
4、服务含税销售额6.8万,按6%计算增值税,设备视同销售,按17%计算增值税,设备组成计税价格按4.2万~5万区间的某个数字作为含税价计算
请教各位专家,税务局通常会认可哪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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