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人网|财智东方.财务经理人网-致力于财务管理实践、打造卓越财务经理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34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企业所得税优惠梳理(20170223)

[复制链接]

920

主题

1373

帖子

4万

积分

高级讲师

Rank: 10Rank: 10

积分
43092
发表于 2017-2-6 11:29:00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财小e 于 2017-3-9 10:47 编辑

企业所得税优惠梳理



课前预习

网搜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73号公告,研究附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


课程指引

企业所得税税率高达25%,相当于政府是企业当然的、固定分配25%利润的股东。如何有效掌握并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帮助公司节省现金支出,增加税后利润,是每一个财务经理人必须懂得并掌握的技能。

本次课程将对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做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归纳所得税优惠,重点介绍普遍可以争取适用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技术成果出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等税收优惠,帮助大家对最常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较深入的了解。


主要内容

1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法律性质

1)认识合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如何识别“伪优惠”

2

中国企业所得税归纳

1)税率式优惠

2)税基式优惠

3)项目式优惠

3

重点应掌握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

2)研发加计扣除

3)技术成果出资

4)非货币性资产出资


谁该参与

财务经理

财务主管

税务主管

其他有志于快速进步的同仁


相关阅读

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小锦囊

企业所得税预缴十大误区

企业所得税核查科目及要点



 
 
联系方式
教务支持 胡老师:15311081899
QQ:612139003
技术支持 4006789011
 
 
 
全年课表   优惠套餐   上课流程   奖学金   认证中心   淘宝店铺
 
 


 
e讲堂登录入口

920

主题

1373

帖子

4万

积分

高级讲师

Rank: 10Rank: 10

积分
43092
发表于 2017-2-24 12:06:49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01

帖子

1万

积分

VIP

Rank: 12Rank: 12

积分
16508
发表于 2017-4-20 10:44:05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5大层面对话老板,让老板更重视财务(2022.01.15 周六)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已有1人评分e学分 理由
财小e + 6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e学分 +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01

帖子

1万

积分

VIP

Rank: 12Rank: 12

积分
16508
发表于 2017-4-20 10:41:57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5大层面对话老板,让老板更重视财务(2022.01.16 周日)
本帖最后由 mynamecz 于 2017-4-20 10:45 编辑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01

帖子

1万

积分

VIP

Rank: 12Rank: 12

积分
16508
发表于 2017-4-20 10:41:56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以数据分析助力业财融合,提升财务价值(2022.01.16 周日)
本帖最后由 mynamecz 于 2017-4-20 10:45 编辑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84

帖子

7963

积分

财务总监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7963
QQ
发表于 2017-3-17 16:06:49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1、研发费用的概念
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2、核定征收企业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换言之,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为加深对研发活动的理解和准确把握,根据研发活动的定义,《通知》将企业发生的一般性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如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方面的研究等7项活动排除在研发活动之外。由于此类活动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因而此类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4、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6项费用。其中,其他相关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受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10%的比例限制。
5、研究开发人员的范围的界定
  研究开发人员的构成,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公告》分别对三类人员进行了界定。研究开发人员的聘用形式,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包括劳务派遣等形式。外聘研发人员包括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辅助人员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6、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加计扣除口径确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因此,《公告》明确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7、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对应的研发费用能合理分配为研发费用的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考虑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也会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也会用于非研发活动,如再强调“专门用于”研发活动,不切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挫伤企业研发积极性。因此,此次完善政策时取消了“专门用于”的限制。
  放开限制后,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公告》对此类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即,企业应对此类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8、归集和计算其他相关费用及其限额
  考虑到其他相关费用名目不一,不能穷尽列举,因此,《公告》明确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相关费用应按项目分别计算,每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都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鉴于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计算较为复杂,为减少计算错误,降低纳税风险,《公告》对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计算规定了计算公式。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
9、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特殊收入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际研发中常有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此类收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简便操作,《公告》明确,此类收入应冲减当期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生产单机、单品的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产品所耗用的料、工、费全部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鼓励本意。考虑到材料费用占比较大且易于计量,为强化政策导向,《公告》明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10、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支出依据企业处理财政性资金的方式确定是否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资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据此,《公告》明确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也不得计算加计扣除。当然,未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可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11、不允许加计扣除费用的确定原则
  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都应属于《通知》及《公告》规定的范围,同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即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
12、企业委托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式
  委托研发情形下,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等原因,《通知》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公告》进一步明确,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80%计算加计扣除。《公告》特别强调,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计算税前加计扣除。
  为有利于鼓励我国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通知》规定企业委托境外研发不得加计扣除。《公告》进一步对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和个人的范围作了解释。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
13、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行业的判定标准
《通知》列举了不适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六个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考虑到当前企业经营多元化的实际情况,为合理判断纳税人所属行业,《公告》明确,《通知》所列六个行业企业是指以列举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1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为规范辅助账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公告》按照研发活动的类别分别设计了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企业可以参照编制。
15、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及备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再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同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随年度申报表一并报送。
  为简化办理手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已有1人评分e学分 理由
财小e + 8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e学分 +8 

禾日木木
勇往直前,全力以赴!
微信号:lxl090314
QQ  号:26077638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52

帖子

7223

积分

财务总监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7223
发表于 2017-3-17 15:06:02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财税顶层设计(2022.01.15 周六)
好全面的资料,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4

帖子

155

积分

会计师

Rank: 2Rank: 2

积分
155
发表于 2017-3-14 19:36:51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7大模块,带你一站式掌握“财税体系建设”精髓(2022.01.16 周日)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一 、什么是研发费用
       财政部给出的界定是: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这定义是比较简洁的,尤其是对研究和开发活动的定义也没有细化,在税务加计扣除上,对研发活动的定义采用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一样的口径,即: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而且,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才可以加计扣除。


二、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内容和要求
1、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内容
在会计核算上,可以在研发费用列支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

2、具体的核算要求
首先,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其次,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最后,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关注。
3、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又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在准确归集记账的情况下,还有区分费用化和资本化,分别处理,而且对于资本的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的具体应用和掌握,大家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研发费用列支范围
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主要包括: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需要注意的是: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详细比例要求规定参考《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相关规定)

四、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1、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范围
首先,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其次,财税〔2013〕70号的补充规定: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四)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五)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项目中,与会计核算和高新认定时研发费用范围的差异是-没有“其他费用”,必须细化到具体的规定的可以扣除项目中。
2、除了上述要求之外,还有几点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①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的,对应的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②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③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新政策
上述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和财税〔2013〕70号的补充规定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但2015年度扔按上述政策口径来执行。
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政策财税〔2015〕119号执行,新政策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列支范围综合了高新企业认定上述两个研发费用扣除的税务文件,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①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②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③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通过对比新旧政策可以发现,新政策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有三个重要变化:
(1)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租赁费、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和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摊销费,不再强调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
(2)明确了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3)可以加计扣除的费用增加了“其他费用”项,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差旅费、会议费等可以加计扣除了,实施总额控制,此项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4、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和活动
(1)从2016年1月1日起,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烟草制造业。
②住宿和餐饮业。
③批发和零售业。
④房地产业。
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⑥娱乐业。
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从2016年1月1日起,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②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③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④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⑤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⑥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⑦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已有1人评分e学分 理由
财小e + 8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e学分 +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3

帖子

311

积分

微信用户

积分
311
发表于 2017-3-9 22:19:20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5大层面对话老板,让老板更重视财务(2022.01.15 周六)
税务热点一直是我期待的内容,谢谢这么精彩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4

帖子

6410

积分

VIP

Rank: 12Rank: 12

积分
6410
发表于 2017-3-6 13:20:44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财税顶层设计(2022.01.15 周六)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2015112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并自201611日起实施。目前正在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将同时废止。
  一、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研发费用
  (一)加计扣除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二)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政策排除
  (一)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四、特别事项处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政策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五、管理要求
  (一)会计核算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结转“无形资产”。期(月)末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税务管理
  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三)纳税申报
  1、预缴申报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附表1《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第30行“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2、年度申报
  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由于该表根据原先政策设置费用明细,所以估计新政策出台后本表栏次将会做相应修改。
  (四)追溯执行
  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1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已有1人评分e学分 理由
财小e + 8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e学分 +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02

帖子

1万

积分

VIP

Rank: 12Rank: 12

积分
15822
发表于 2017-3-6 12:11:19 |显示全部楼层
【课后作业】:

对研发加计扣除做深入研究

2017年两会李克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25%

可能值得财务人针对性研究,看税总最终政策。
已有1人评分e学分 理由
财小e + 6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e学分 +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