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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1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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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成本分摊方法有基于产品销售收入的,有基于产品毛利的。
但上述的这两种分摊方法过于简单,根据管理会计的最新理念 - 作业成本理念,成本的分摊要以活动量作为分配间接成本的基础,因为各种耗费资源的活动"驱动"了成本的发生,每种产品的成本将取决于其对诸如加工制造、市场营销、销售发运、开票结算和其他服务等活动的需要量。"驱动"成本发生的那些重要的活动或事务,是隐藏在成本之后的推动力,即为"成本驱动因素"。成本行为是由成本驱动因素所决定的。要把间接成本分配到各产品上去,首先需了解成本行为,以便识别出恰当的成本驱动因素。如果简单地用一个数量标准把它们分配到各个产品中,那么计算出的产品成本势必发生扭曲。因此,应采用以活动量或事务量为基础的成本驱动因素来分配共同成本。同时,几乎所有活动的成本都是可分的,因此它们都能被分解并追溯到具体的产品或产品系列中去。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对销售行为的活动量化有时是简单的,比如为某个项目的出差,但如果5种产品都卖,则更多时候是很难对活动量进行准确的量化的。这时对于一项最大的销售费用,部门人员费用可由销售部门或人员给出他在5种产品花费时间的大致比例分配,这个分配相对稳定则可以每年定一次,如果不太稳定则可以每半年或每个季度重新评估修订一次,以作为分摊的标准,这个标准的关键之处在于在给出后销售部的领导和产品部的领导都要签字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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