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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 个税综合所得热点问题及计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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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9 11:43:58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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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什么?
新个人所得税法有9个税目,分别是: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其中居民个人取得的前4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题二、请问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该怎么计算收入额呢?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次收入全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例1】中国公民王某在国内甲公司任职,假设其2019年从甲公司取得工资200000元,为乙公司提供一项设计服务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2019年他还在某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取得稿酬10000元,那么王某当年取得属于综合所得的各项收入额是多少?
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作为收入额,为200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收入50000X(1-20%)=40000元
稿酬所得收入额=收入10000X(1-20%)X70%5600元。
问题三、怎么计算我今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第一步:算岀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第二步:计算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可计算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率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例2】李某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全年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在学术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取得稿酬20000元,本年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为2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18000元。2019年李某综合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先计算李某各项所得的收入额: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为收入全额10000元/月×12个月=120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40000×(1-20%=32000元
稿酬所得收入额=20000×(1-20%)*70%=11200元
综合所得收入额=120000+32000+11200=1632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163200-基本减除费用60000-专项扣除20000—专项附加扣除18000=652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65200×10%2520=4000元
2019年李某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
问题四、我想查一下自己今年的收入和已经缴纳了多少税款,请问可以在哪里查询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手机(同微信):13691550064
              QQ:53263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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