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人网|财智东方.财务经理人网-致力于财务管理实践、打造卓越财务经理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最新规定!财务需注意这13种发票不能报销。

[复制链接]

16

主题

28

帖子

980

积分

财务经理

Rank: 6Rank: 6

积分
980
QQ
发表于 2020-8-4 10:36:36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企业日常员工报销是占据财务的大部分工作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同时风险并存,非财务专业的企业员工不具备财务专业素养,这也是财务经常受到不合规发票的主要原因,相比较给财务增加的无效的工作量,带来的风险往往更加严重。财务及时发现退回不入账,最多是胀一肚子气,如果没有发现入账,企业面临的将是税务稽查引发的罚款,严重的话财务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下面整合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以下13种发票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
01
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02
开具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
03
监制章还未换的发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
04
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发票
税率栏错开的发票不能报销,如销售货物开具了5%税率,金融服务开具了9%税率等情况。
05
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
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一条
06
自行使用A4纸打印清单的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
07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
08
提供建筑服务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
09
销售不动产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
10
出租不动产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
11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1号)
12
差额开票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
13
未按规定要求开具成品油的发票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那么财务如何才能有效防范不合规报销带来的风险呢?显然传统财务流程无法应对。发票基数大工作量负载过大的情况下,难免会产生疏忽。发票无纸化即将全面落地,电子发票不同于纸质发票,比对过程较为麻烦,效率会更低,况且存储归档也是块难啃的骨头。如果企业财务无法从容应对上述场景,这说明您企业还没有使用发票管理系统。
费耘合规报销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1 可以对接多种识别设备识别发票,提取发票信息生成发票台账
2 对于重复的发票进行标记查重, 当有重复报销的电子发票时,会进行标记
3 对于发票损毁或者污染的特例可以通过手动录入的方式
4 可管理电子会计凭证,标记属性,方便后期查验等操作;
5 生成每张发票的日志包括角色操作记录、录入方式等多种信息;
6 发票池查询、数据统计、Excel数据导出;
7 权限管理,支持多角色管理,根据职位开放权限;
8 可以对专票电子化的OFD版式文件进行管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