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张颖:但愿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绿茵阁被查出漏税千万花620万疏通 www.guangzhou.gov.cn
2008年6月17日 09:59:05 来源: 广州日报
(记者李钢)知名企业绿茵阁公司因为被税务局查出有高达1100多万元的漏税额,为解决补税问题,其老板林振中委托中间人找“领导”疏通。可是花了620万元后却没解决问题,林振中认为两名中间人对其实施了诈骗,于是报警。昨天,这两名中间人——越秀区百货业商会的原正副会长邝永存和方义洲因被控犯诈骗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邝永存和方义洲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诈骗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20万元(两笔)。 据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2006年7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市绿茵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绿茵阁公司)和广州市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19家分店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存在漏税问题,须补缴相关税款人民币1100余万元。邝永存得知该情况后,主动向绿茵阁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振中提出,可以通过疏通关系解决绿茵阁的补税问题,但要求林振中出资600万元。邝永存承诺事成之后才收取600万元。 诉称诈骗金额为320万元 2006年11月中旬的一天,邝永存通过他人在广州约请国家税务总局一副司长王某某。邝永存以此为名向林振中收取了20万元。见面中,王某某明确表示,绿茵阁公司应当依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查处结果补缴税款。邝永存明知这次约请并未解决绿茵阁公司的补税问题,仍与介绍人李某某、张某某将上述20万元私分。 2006年12月上旬,邝永存找到方义洲,由方义洲联系北京的王某(另案处理),王某又联系到了冯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等特殊途径帮助解决补税问题。2006年12月上旬,林振中通过邝永存支付300万元给冯某某等人。 2006年12月中旬,邝永存、方义洲以“冯某某等人已拿到领导批示,事情将要解决,冯某某等人要求支付余下的300万元”为借口向林振中索取余下的300万元。林振中及家人要求解决好补税问题后再支付余下的300万元。邝永存提出将余下的300万元汇到邝永存的银行账户上,事情解决后再向冯某某等人支付。 同时,邝永存还保证未经其同意,该笔款项不会动用。在此情况下,2006年12月25日和12月26日,林振中分三笔将300万元汇入邝永存的银行账户上。邝永存收到该款后,伙同方义洲等人将该款私分。
2007年上半年,绿茵阁公司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向税务机关补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共计人民币1000多万元。 至此,绿茵阁公司因解决补税问题被邝永存、方义洲骗取人民币300万元,被邝永存骗取人民币20万元。
公诉机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认为,邝、方两人虚构了北京的领导要求支付后一笔300万元款项的事实,在收到款项后,又将之用于自己的用途,此种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原告:过程中曾感到不对劲 林振中在证言中称,2006年12月20日,他曾对邝、方两人起疑心:“邝永存催我付余下的300万元,说冯某某已经领到了所谓的圣旨(领导批示),只要付钱就可带着圣旨到广州。但当时地税局不断下补税通知,我感觉情况并没有得到好转。但还是付给了他300万元。”此后林振中并没有等到冯某某带来的“领导批示”,在追问之下,邝、方两人却还称北京已经搞定。至2007年3月,等不下去的林振中报警。
被告:我确实是办了事情的 被告邝永存则认为自己不是在诈骗,他确实是办了事情的。一开始,他找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副司长王某,只是王副司长不愿帮忙;后来找到了最高检的领导。但他在收到了后一笔300万元后确实是用在了自己的用途上:50万元支付给方义洲作劳务费,50万元给了李某某,40万元作为贷款给了李某某,还买了一辆28万元的车给自己。他承认,林振中不知道这笔300万元的用途。
辩护人:只应算作不当得利 究竟邝、方两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诈骗?两人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反对意见。邝永存的辩护律师认为,邝永存和林振中之间已就600万元包干解决税款的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应该用民事行为来看待,而不能当成是刑事案件。 此外,邝永存虽将后一笔300万元用于自己的用途,但这一行为最多是不当得利行为。
方义洲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此案中,方义洲并没有与林振中进行过联系,均是通过邝永存,所以他从邝永存手中收取了50万元的费用,应视为他收取的介绍费。此外,两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认为,两人已经为林振中就找领导疏通一事尽了力,也找到了相关的领导,不存在虚构事实的问题,无法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所托“少将”子虚乌有 另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那名自称是解放军总参谋部少将的王某,由总参谋部提供的证明称查无此人,而那名来头显赫的冯某某,确实是检察系统的退休干部,1993年退休,此前为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正处级。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进一步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