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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全称股份资本。是经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认购股份出资所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由于股本是经政府主管机关允许其通过发行股份筹集的财产总额,又叫核准资本或授权资本;股本是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所填报的财产总额,又叫注册资本;股本是在公司章程中公开声明的财产总额,所以也叫名义资本。
股本是公司经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成立、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在经营中对债权人的最低限度的担保额,是衡量公司信用的标准。设立公司一般都对股本有一个最低限制,这个数额称之为最低股本额。这个最低股本额是经过政府批准的在公司设立时第一次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金必须达到才准予开业的实有资本额。
因为公司财产是公司债权人的最实际的担保,为了保护公司债券任何维护公司信用,所以,各国对股份企业的最低股本额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最低股本都有明确规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