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错缴、多缴税款或其它原因造成退税(费)的,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之有关规定,按企业所提供的实际情况给于办理。 申请办理退税(费)需提供的材料: 1、《退税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需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表头时间不要填)。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申请退税所涉及的纸制缴款书(第一联)或电子缴款书复印件一份及缴款书对应的记账凭证、银行兑帐、明细帐页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申请退税涉税合同、解除合同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5、〈退税申请〉一份。(企业自己写,要求描述清楚,包括理由、数据逻辑、税额等)。 6、缴纳税款当月的银行对帐单、所退税款缴款书对应的记账凭证、涉及月份收入明细帐复印件各一份。 7、与办理退税有关的其它资料。 《退税申请书》填表规范: 1、NO后的审批编号:京地税海退营字(个税为“个字”、其它税种为“地字”)。 2、 企业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要完整、准确无误。 3、如所退缴款书笔数,在《退税申请书》里填不下,可另附退税缴款书明细,格式与退税申请书的一致。 4、合同复印件首页右上角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 并加盖公章,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应足额缴纳印花税,如是合同是英文版本要翻译成中文并附送一份《保证书》。 5、《退税申请书》中的”申请退税理由”一栏的写法: “由于XXXXXX原因(理由叙述要清楚、简洁、明了),造成XXXXX结果,根据《征管法》有关规定,现提出申请,给予退税,退税金额XXX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即可。属于减免性质的退税,应在理由中注明文件依据(文件号)。属于误收性质的退税应将退税理由填写清楚,完整(包括造成退税的原因等相关情况)。 几点补充说明: 1、因企业退税情况各异,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请与各自的税收管理员联系。 2、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提供的是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