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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业务部拿过来的几张发票,是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的定额发票,上面注明了“仅限个人使用”,这种发票能不能税前抵扣,部门人员有不同意见,争论半天,心血来潮,决定咨询下12366纳税专线,先打电话给市区的12366,听声音,接电话的是一个小姑娘,口气比较冲。
问:我们收到了一些定额发票,是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的,上面写了“仅限个人使用”,阿能所得税前扣除?
答:只要没写全付款单位的发票现在都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觉得回答有点怪,又追问了一句。
问:都不行啊?那那些定额发票都没有付款单位的,都不能扣除了么?
答:不可以的,只要付款单位不全的发票现在都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问:您确定么?现在定额发票不还是普遍使用的么?
答:不可以的。
听得有点蒙,啥时候出新规定了啊,定额发票不一直都使用的么,什么时候不然所得税前扣除了。为解困惑,想想,再问问工业园区的12366(我所在城市工业园区跟市区的税务局是平行的,具体哪个城市就不说了)。是个男的接的,听起来职业多了。
问:现在定额发票阿能所得税前扣除?
答:您好!可以抵扣的。
问:我们刚收到一些定额发票,上面写了“仅限个人使用”,这类发票阿能所得税前扣除?
答:如果这样写了,那不可以抵扣。
一样的问题,不一样的答案,想想,部分12366从业人员的素质可能还待提高,作为纳税服务热线,理应提供非常专业的纳税帮助,如果就这样的面貌面对纳税人的咨询,实在难以恭维。
PS:你们常用12366么?碰到过什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