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如果我公司和另一方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与客户签订销售机器并且提供安装的联合体合同,其中规定部分配件销售及安装工程由另一方提供,发票也相应的由另一方开具,但是款项由我方收取、由我方支付给另一方且这其中有部分利润。问题:1.另一方开具的发票与我公司支付给对方的货款不一致,会不会涉及虚开发票? 2、如1的问题不存在,那这部分差价是不是只要缴纳所得税?3、发票开具方和收款方不一致是否有问题,但是联合体合同中已经注明发票和款项的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