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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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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中看到关于对子公司战略管理的一句描述“控股子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公司同意,然后再提交其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控股子公司的战略须先报母公司同意后,再提交子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
不知道这种管理程序是否有违相关规定?
我觉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子公司的战略仅提交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母公司通过在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中表决来发表意见;而不是先报母公司同意,再提交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不知大家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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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
笨,子公司之所以是子公司,因为他的股东是母公司。
虽然法律上他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但股东是谁?是母公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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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主管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分为两条线,一条是归集团母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另外一条是受子公司总经理管理,重大决策,是归于母公司财务本部管理范畴,批示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也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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