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情况我也一直在面对,现阶段基本上是没办法根治的,现在的企业就这德性。你只能说尽可能的控制得好一点,我常用的几个方法:
对于你所描述的下单、开票、回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有一个总的处理前提:下单单位、收货单位、开票名称、付款对象不能全不一样(收货单位和开票名称必须完全一样),如果你面临全不一样的情况,我表示无奈和悲哀(不是没办法处理,而是你的销售会计有可能崩溃和流失,或者你的老板会问你为什么销售会计会越来越多?)在上面这个前提下,才能动手处理你说的各种情况。
对于你所描述的问题,如果收货单位和开票单位是一致的,仅仅是下单单位和付款单位不一致(其中某项和收货、开票都是一致的),比如:只是送货、开票、付款都一致,只是订单和上三项不一致,则可要求业务修改ERP订单,即改为实际送货和开票单位;同时总账往来单位也要按开票名称设置。这样,ERP和总账是能对上的。但这样做会产生三个问题:1、ERP订单和客户原订单可能对不上,这个倒不是问题,面对审计或其他外部单位是可以沟通的;2、不便于按客户、地区等做销售分析,以及应收账款分析。所以你要额外另外做备查簿,用于做销售和应收账款分析。我以前就是这么要求销售和应收会计的。现在的公司相对强势,要好一点了。3、实际没有什么用,仅仅就满足了ERP和总账的对账要求。。。。
再比如订单、送货、开票都是一致的,只是付款与前三者不一致。这种情况下,总账就按订单名称挂就行了,另需与客户沟通,准备委托付款协议。
如果订单仅与送货一致、开票仅与付款一致,或其他组合,我建议你们要考虑是否合作,这种客户已不是麻烦客户了,而是危险客户。
以上仅供参考。说得不对的,请后面的砖家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