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会计是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中心,利用责任预算为控制,通过编制责任报告进行业绩考核评价的一种内部会计制度。 一、责任会计制度的构成以及原则 责任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设置责任中心,明确责权范围; 2.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考核标准; 3.提交责任报告,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 4.评价经营业绩,实施奖惩制度。 建立责任会计制度,应遵循责权利相结合、可控性、统一性、激励、反馈等原则。 二、各种责任中心的考核指标 责任中心是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企业内部责任单位。责任中心按其责任权限范围及业务活动的特点不同,可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三大类。 1.成本中心的业绩考核 成本是只对成本负责的责任中心。这类成本中心一般不形成收入,而只负责产品生产的生产部门、提供劳务的部门和被规定一定费用控制资得标企业概况部门。 构成一个成本中心责任成本的是该中心的全部可控成本之和。可控成本是责任单位可以预计、可以计量、可以施加影响和可以落实责任的成本。 成本的可控性是相对的,而且由于它与责任中心所处管理层次的高低、管理权限及控制范围的大小,以及管理条件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关系,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可以实现相互转化。 应区分责任成本与可控成本、产品成本的关系。 2.利润中心的考核指标 利润中心是既能控制成本,又能控制收入的责任中心,其中成本是值责任成本,既包括利润中心本身发生的可控成本,也包括利润中心的下属成本中心转来的责任成本,它处于比成本中心高一层次的责任中心。这类责任中心通常是具有产品或劳务生产经营决策全的部门。一个利润中心通常包含若干不同层次的下属成本中心。 利润中心考核指标的重点是贡献边际和利润,但对于不同范围的利润中心来说,其指标的表现形式也不相同。 3.投资中心的考核指标 投资中心是指既要对成本、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效果负责的责任中心。投资中心是比利润中心更高层次的责任中心。投资中心具有投资决策权,能够相对独立地运用其所掌握的资金,有权购置和处理固定资产,扩大或削减生产能力。 投资中心的考核指标有两个,一是投资报酬率,二是剩余收益。 (1)投资报酬率,是投资中心所获得的利润占到投资额的百分比,它可以反映投资中心的总和盈利能力。 但需注意的是,投资报酬率是相对指标,当一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报酬率低于某投资中心的投资报酬率而高于整个企业的投资报酬率时,可能会导致投资决策的次优化选择,使企业的整体利益受到损害。 (2)剩余收益是投资中心获得的利润减去其投资额按预期最低投资报酬率计算的投资报酬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剩余收益=利润-投资额×预期最低投资报酬率 剩余收益是绝对指标,利用该指标考核投资中心的工作业绩能使企业的整体利益和个别投资中心的局部利益达到一致。 三、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 内部转移价格是指企业办理企业办理内部交易结算和内部责任结转所使用的价格。与外部市场价格不同,内部转移价格所涉及的交易双方是处于同一个企业中的生产部门或责任中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内部转移价格的变化,会使买卖双方的收入和内部利润发生相反方向的变化。 内部转移价格的类型主要有:实际成本法、实际成本加成法、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加成法、市场价格法、双重市场价格法、协商价格法。 1.实际成本法 实际成本法是以中间产品生产时发生的生产成本作为其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由于实际成本有据可查,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使之简单可行。但会在一定程度上使提供产品或劳务的部门的成绩或不足全部转移给使用部门,不利于责任中心的考核。 2.实际成本加成法 实际成本加成法是在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利润作为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助于调动供应部门的积极性,因为可以提供产品或劳务的部门得到一定数额的利润。但这种转移价格包含了实际成本在内,仍存在成绩或不足的转移现象,而且利润加成也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3.标准成本法 标准成本法是以各中间产品的标准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避免了上游责任中心将其工作成绩或不足专家给下游中心的现象,能够使管理和核算结合起来,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该方法适用于成本中心之间相互转移中间产品时使用。 4.标准成本加成法 标准成本加成法是在标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利润作为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使用能够避免上下游之间的转移现象,但利润的确定仍然是一个问题。标准成本加成法主要适用于产品的转移涉及到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时采用。 5.市场价格法 市场价格法是在能取得市价且市价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以实施价格作为内部专价格的方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比较公正,对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也比较合理可心,但要注意由于内部销售卖方可以节约一定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因此在利用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时应适当地调整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法适用于独立经营核算的利润中心之间转移产品时采用。 6.双重市场价格法 双重试产价格法是指在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不止一种时,供需双方分别采用不同的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应用该方法时 ,供应方应有权在市场上自主销售,同时需求方有权在市场上自主采购。这样在结算时,供应方可以采用较高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而需求方可以采用较低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两种价格造成的差异由管理部门来承担。可见,以双重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有助于调动双方的积极性。 7.协商价格法 协商价格法是由购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采用协商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不仅能够同时满足购销双方的需要,而且能够兼顾有关责任中心各自的利益,适用于某种产品或劳务没有现成的市场价格或有多种市场价格的情况。 以上各种内部转移价格可以作为内部交易结算和内部责任结转的计价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