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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计工行,已即时令港交所今年新集资额暴涨至338亿美元,大幅抛离纽约,并直逼全球最高新股集资额伦敦交易所的352亿美元。 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及众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应该是近年被金融界骂得最多的人。熟悉他们的人,会抱怨他们草拟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法案),对上市公司监管过严,引发太多诉讼,吓跑了一批来自中国的“财神”,令香港交易所今年新股集资额超越纽约交易所;不认识他们的人,面对SOX法案,别说详细解读其中条文及遵行相关规定,单是记住法案名称已有难度,自然一边背诵一边嘀嘀咕咕。 纽约市长彭博近日则令这股怨气加重。他与纽约州参议员舒默(Charles Schumer),11月1日在《华尔街日报》发表联名文章《拯救纽约,学习伦敦》(To Save New York,Learn From London),批评纽约金融市场监管过度、不必要的诉讼太多,以及会计准则与国际不兼容,将令纽约交易所失去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领先地位;在新股上市方面,纽约的地位已受到香港和伦敦的威胁。 今天的罪人当日是女娲。2001年12月2日,美国资本市场发生核爆———在《财富》杂志500强排名第7的能源巨擘安然公司(Enron)因财务舞弊事件申请破产保护,原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公司也由于牵涉其中,最终倒闭。在安然公司破产之后仅几个月,又发生了世通公司(Worldcom)因财务舞弊而导致破产的案件。世界级巨人接连轰然倒地,美国投资者信心跌进谷底。 2002年6月18日及7月25日,美国参众两院高票通过《2002年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即SOX法案),根据安然事件反映出的严重问题及美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对《证券法》(1933)和《证券交易法》(1934)这两部证券监管的重要法律做了修改和补充,并就对会计行业的监督、审计独立性、财务信息披露、公司责任、证券分析师行为、美国证监会(SEC)的权责等诸多公司治理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新的规定。 SOX这块巨石可以补天,但同时堵住中国公司到美国上市之路。自1993年首家中国企业上海石化(0338.HK)实现港美同时上市后,敲响纽约交易所的上市钟声,成为到境外上市的中国大型企业的指定动作,累计已有超过80家中国企业在纽约上市。但随着SOX法案实施,中国人寿(2628.HK)在美国吃上官司,自然吓跑同行中国平安保险(2318.HK)。平保2004年6月成为第一家只在香港境外上市的大型中国企业,集资143亿港元。 随之而来的交通银行(3328.HK)、建设银行(0939.HK)、中国银行(3398.HK)、招商银行(3698.HK)和工商银行(1398.HK),境外上市地点只在香港而不到纽约。这五大银行在这两年发行H股合共集资了超过3200亿港元(410亿美元),这些集资额以往都会计入纽约交易所的新股集资额中,现时只能由香港独享。 这造就了香港交易所超美赶英。根据国际证券交易所联会数据,今年首九个月,纽约交易所的新股集资额有193亿美元,香港交易所则为178亿美元,双方只是差距15亿美元。 随着“巨无霸”中国工商银行H股今年10月在香港上市,集资额高达160亿美元(计入超额配发),连同A股集资额,打破全球最高新股集资额纪录。单计工行,已即时令港交所今年新集资额暴涨至338亿美元,大幅抛离纽约,并直逼全球最高新股集资额伦敦交易所的352亿美元。 “走进华尔街”当然是中国公司梦寐以求的大事,但SOX法案令在纽约上市的代价奇高,中国企业只能却步。根据财务执行官协会国际联合会(IAFEI)对321家纽约上市企业的调查,每家需要遵守SOX法案的美国大型企业,第一年实施法案第404条款的平均总成本超过了460万美元,具体包括:3.5小时的内部人员投入,130万美元的外部顾问和软件费用,以及150美元的额外审计费用;每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亿美元的公司一般需要花费800万美元。以全球著名的大型公司通用电气为例,其遵循404条款的花费更高达3000万美元。 所谓404条款,是SOX法案中最严苛的一条,目的是让公众更易于察觉到公司的欺诈行为。条款明确规定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及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要求他们有更多的参与,并承担比以往更多的与财务信息披露有关的责任。这条款规定,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个应有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都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做出评价,注册会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另外在纽约上市的公司高层人员,要同时面对民事及刑事起诉的风险,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最高可判处25年入狱;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法案实施后,受到刑事起诉的上市公司高层不多,最令上市公司头痛的是民事诉讼。根据彭博和舒默的文章统计,在2005年,证券相关诉讼总金额高达96亿美元,而在1997年,相关金额只是1.5亿美元。 时至今日,感到懊悔的包括萨班斯及奥克斯利两位“始作俑者”,他们已建议检讨法案,适当放宽规定,以免纽约失去国际金融中心的领导地位。但SOX法案这块巨石是在核爆威力下才产生,要搬开这块巨石,显然不是萨班斯及奥克斯利、彭博和舒默数人之力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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