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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解决方案
各位:新年好!我公司产品从国外进口,同其它外贸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办进关事宜,现公司9月份收到进项票一张50多万,但是我公司11月才是一般纳税人,这样这张票没法认证,经过沟通对方不肯退回重开,理由是要我方税务局开相关的未抵扣证明书,我方税务及征管员说没有盖此章的,我方希望与对方税务沟通,对方不同意,如果强行到对方税务沟通实情,对方税务知道其公司开出此张票时我方还是小规模会重开票吗,此笔货款已付,还是因对方是外贸公司重开此票比较困难,不知道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如果实在不可以重开,那么17%的税金8万可以通过交易方式变成交营业税5%吗这样税金将交2万多一点吗,我没有操作过, 或是将此张不可以抵扣的货入固定资产,然后以入股形式投资给分公司这样操作可以吗?我公司有想过再开第三个分公司,同时注册一个公司现只需1万左右。 或是在以后的操作中多开出一些型号数量,消化掉这张票的库存, 请求其它的解决方案,董事长会的决定已下来,如果没有解决好此事,管我公司的一位董事将赔4万,我和我的财务总监各将2万,我将在公司工作到2008年, 什么样的概念,除了想办法,更好的弥补公司损失的8万,其它的就不敢想了 先谢谢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