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益相对稳定。优先股的股息率在股票发行时就约定好了,无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但是,公司对于优先股股息的支付却带有随意性,并非必须支付。
(2)股息分派优先。当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优先股股东要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而进行清算时,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没有投票表决权,从而就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讨论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议案时,他们才能行使表决权。
当然,各类投资均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