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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下几个案例来思考一下:
1. 集团没钱
有一家集团公司,想要在一家子公司下设立一个孙公司,用于统一整合集团内的能源类业务。但是子公司现在手头拿不出这么多钱,母公司也不够,但是集团还有其他好几家子公司拥有足够的现金,加起来是足够的。
这样的话如果要设立孙公司,有两个方案:
- 方案一:让集团其他子公司将现金分红给母公司,母公司增资子公司,子公司用补充的资本设立孙公司;
- 方案二:集团其他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孙公司。
上述两个方案有什么差别?
- 一个是时间和流程。方案一,一共要走三个流程,而方案二只需要一个流程,从操作的复杂程度和时间来看,明显方案二较优。
- 一个是利益。如果采用方案一,其他子公司出钱出力,到最后啥也没落着。而采用方案二,各个子公司还能占一部分股权。
2. 模糊股权结构(解释下评论)
有些集团喜欢低调行事,不希望自己的股权结构太过明晰被人查出来自己的意图,于是在中间层成立了一大堆的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分别去投资参股有真正实业的孙公司。通过股权结构的变换实现资产的腾挪。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应该就算德隆和明天了吧。
之前曾经有一篇报道《起底明天系》,报道非常深入,其中就有关于明天系股权结构的报道,当时也掀起一阵关注。后来报道删的删改的改,好多都没了。找了一下,发现金融界的专题倒还在,可以参考一下。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来源于知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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