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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个问题想请教
目前股东有两家公司,两家股东都为自然人,其中一家具有新三板交易资格(公司账上没有资金),现想投资一家拟挂牌企业。同时也有一些外部资金希望通过这家公司投资拟挂牌企业。
目前投资进出路径有下面两种做法:
1. 由另一家公司借入款项,投资拟挂牌公司,限售股解禁,款项收回时归还借款,确认投资收益,并缴纳所得税,分红给股东,缴纳个税
借入款项 >> 投资拟挂牌企业 >> 解禁后回款 >> 归还借款 >> 分红(涉及20%个税)
确认投资收益(涉及25%所得税)
2. 从股东处借入款项(外部人员资金打给股东,由股东代持),投资拟挂牌公司,限售股解禁,款项收回时归还股东借款,确认投资收益,并缴纳所得税,再分红给股东,缴纳个税后由股东将所代持收益归还外部投资者
借入款项 >> 投资拟挂牌企业 >> 解禁后回款 >> 归还借款 >> 分红(涉及20%个税)
(股东借款)
确认投资收益(涉及25%所得税)
问题是:
1. 这两种投资拟挂牌企业的资金进出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可行?
2. 在投资拟挂牌企业时,是否有可以少交税的办法?
3. 在操作这些事项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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