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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会计,这是老板报读XX总裁班发生的费用,请把它报销了。" "张会计,这是公司XX副总读EMBA的学费,老板批准给他报销。" "王会计,这是我们部门人员参加'执行力'专题培训发生的费用,请给予报销。" …… 这些场景也许财务小伙伴们都遇到过,但是这些费用列支在哪个会计科目,每个人不一定都能做对。有人说:直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就行了啊。真的是这样吗?未必!
先了解一下职工教育经费的定义↓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学习先进技术(知识)和提升专业技能等方面。
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有哪些↓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11个方面: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培训、专业技师考试培训等);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的会计继续教育、CPA的继续教育等);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除了培训费,还有来回交通费、住宿费和餐费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均可列支);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可以好好思考的范围);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职工教育经费的几种特殊情形↓
1.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2.社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如在职MBA、EMBA等与个人相关的培训,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如果要在企业其它费用科目中列支,需作为职工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计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高管境外培训和考察:不得挤占日常职工教育经费,需从其它费用科目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
一般来说,职工教育经费采取先计提再使用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1.计提时(工资总额的8%):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生产成本等—培训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使用时(按要求范围列支):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会差异↓
根据最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职工教育经费采取据实限额列支的原则,所以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年末要做纳税调整;实际发生但超出限额比例的,需进行纳税调整在以后年度扣除。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即日常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日常账务处理,次年初按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
国家把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从2.5%上调到8%,上调如此大的幅度,目的就是鼓励企业为职工创造更多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企业用好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既能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也有利于企业招揽人才、留住人才,从而实现员工和企业的互利共赢。财务小伙伴们也应该多跟老板沟通,充分且合理利用该项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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