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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10月,随着个税新政的实施,不少小伙伴表示,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也有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来扣除计税。
对此,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
哪些情况可以退?怎么退?一起来看看。
快快对照下面这张表,核对一下上个月的工资单,看看到手的工资有没有被多扣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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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工人日报客户端、国家税务总局,由财智东方节税宝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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