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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质保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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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答]
建筑服务质保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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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发表于 2019-12-23 15: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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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建筑服务质保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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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发表于 2019-12-26 16: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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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 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
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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