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人网|财智东方.财务经理人网-致力于财务管理实践、打造卓越财务经理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返回列表 发新帖

11财务思维笔记,上游发票补作废,税务让进项转出不能抵扣怎么办?

[复制链接]

126

主题

408

帖子

1万

积分

CFO

Rank: 9

积分
10978
发表于 2020-7-25 12:59:40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背景:
公司发生正常业务往来,取得完全真实的进项发票,但是,后被税局告知要作废,做进项转出。原本是正常、真实的交易,网上也认证抵扣过。现在被税局告知说对方是虚开。金额大,不但涉及进项税,还有企业所得税。

现在金三系统越来越厉害,严打虚开发票,风声鹤唳。三钢闽光发布公告称,有4600万进项税被转出,造成很大笔的亏损,最终行政复议失败。通常两种情况,
1,发票真有问题张冠李戴。比如,卖钢材的。买货时,从大企业购入,卖出时,很多私企不用发票便宜些,导致账面的实物进销有差异,这时,通过给他人代开来挣税点。查出有问题及时改。查出一该补就要补。
2,有些企业对外卖东西时,也许是最后一笔捞一把,有的是恶意,走逃发票,开了发票到最后不缴税。如果税局逮着,只能自认倒霉。


这类公司特征,通常是贸易型,价格便宜,或注册在低洼地。一种是经营上的不善导致。相当于给不合格的客户放账,企业才有信用管理,光认证发票是没用的,它是经营的合作方,如果它的不合格,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期麻烦与损失。资质各方面须经严格审查,否则后期容易吃大亏。买了走私货,必然面临罚没的危险,在经营过程中因为无知,吃了一大亏。只要有走逃发票,肯定要转出来,不收滞纳金可以,如有真实的交易作为佐证,不缴企业所得税。

经营过程中,多一个监控点,供应商是否合格,必须做为财务风控的一环。至少在目前税局这种管理体制项下,只能在游戏规则下做事。否则容易吃大亏。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