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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理沦为铁窗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例简介】 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64余万元,面对法院的终审判决,被告人归海浩不得不低下头,吞下自己“精心隐藏”7年的苦果,等待他的将是15年的牢狱生活。 50岁的归海浩,是原上海同协技术工程公司轻纺工程部经理。 1992年11月,山东某公司向同协公司求购精疏机一套,但当时“同协公司”没有购买此类机械的配额,头脑活络的归想出一个好办法,利用其他公司的配额到上海纺机总厂定购。随后,归海浩将本公司的45万余元划入纺机总厂。然而,1993年初,他代表公司到“纺机总厂”核账时发现,“纺机总厂”财务出错: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他划入的45万余元却变为“同协公司”的预付款。于是,一场偷梁换柱的把戏开始上演。 1993年3月至4月,归派人到“纺机总厂”以“同协公司”的名义购买混条机等价值60余万元的设备。因为有了45万余元的“预付款”,归仅向“纺机总厂”支付了15万元。随后,他找到了亲戚经营的大发纺织器材公司,开出了“同协公司”以67万元的价格购得这批设备的发票。而“同协公司”不知内情,向大发公司支付了全部购货款,归从中得利52万。同年7月至10月期间,归又以相同手段骗得“同协公司”11万余元,占为己有。1993年底,归海浩终于梦想成真,开办了自己的公司-中岛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公司,并担任法定代理人。 2000年上半年,“纺机总厂”发现45万元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归随后被捕。法院认定归海浩贪污公款64万余元,构成贪污罪,判处归海浩有期徒刑15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例分析】 一个普通的轻纺工程部经理,利用手中的职权和相关内部控制的漏洞,竟采用相同的伎俩两次贪污公款共64万多元,这个给企业造成的沉痛教训的案例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其内部控制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1)从同协公司角度来看,其采购业务的相关职务未分离。一般而言,健全的采购业务中,采购员、审批人和执行人、记录人应分离。如果其中关键的职务没有分离,那极有可能发生舞弊,同协公司就是这样的案例。工程部经理归某,利用手中的职权,未经审批程序就私下决定向纺机总厂购买价值60万元的设备,这已经暴露出了授权审批控制的弱点。本来应该有第三方执行付款,并与纺机总厂核账,但令人惊讶的是,核账竟然也是归某一人亲手所为。所以,采购、审批、执行和记录的职务分离漏洞给了归某可乘之机,使其掩盖了同纺机总厂的交易问题,进而上演了后来“偷梁换柱”的把戏。 另外,同协公司的验收和付款也存在漏洞。付款员明明将67万款项划给了大发公司,这纯粹是归某利用其亲戚的关系虚构的交易,如果验收员按照同大发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上写明的条款以及发货发票来仔细验货,是不难发现归某冒用大发公司的名义却购进了纺机总厂价值仅60万元的设备的“偷梁换柱”的把戏的。一般而言,会计部门应该在按购货协议划出款项之后将购货单和购货发票转到验收部门,而验收部门应该收到会计部门转来的购货单和购货发票副联仔细查验其发货单位、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后签收。但是同协公司没有做到,验收部门根本就没有仔细查验发货单位,以致于归某的把戏得以蒙混过关,使同协公司支付了67万元买进了价值60万元的设备,白白损失的7万元落入了归某的腰包。 (2)从轻纺总厂角度看,其内控存在问题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从职务分离来看。对于轻纺总厂来说,这是一笔销货业务。收款、发货和记录应该分离,使这些职务相互查验和监督,以防止因一人操纵关键职务而发生错误和舞弊。收款部门收到同协公司的45万元,会计部门应该在银行日记账借记“银行存款”,其他的职员应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但是,由于销售部门、收款部门和会计部门协调不力,将同协公司的购货款记成了预付款项。 其次,轻纺总厂销货业务的执行制度存在问题。企业仓储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只有得到一定的授权才能发货。这一授权是取得由销售部门编制和其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发货通知单来获得的。实际发货的品种和数量应记录在有关账册和发货通知单各副联上,并将其中一联交会计部门做账。在整个发货业务中,发货执行者得行为必须受到其他独立职员(通常是门卫)的监督。 再次,从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征实制度来看,轻纺总厂在这方面也存在漏洞。发货通知单的作用首先是将各种不同的客户订单内容,如货物的货号、数量、价格等以完整和规范化的格式反映出来,同时,还能使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授权和批准在发货通知单上能得到证明。发货通知单另一个作用是使各与销售环节有关的部门在执行发运业务或记录有关账册时有书面依据,并通过各环节的签字来监督每一环节中的业务处理工作。如果轻纺总厂建立了健全的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征实制度,并得以真正有效执行,就不可能发生“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归某划入的45万余元却变为同协公司的预付款”这样的事故。如果有完善健全的内控并得到执行,轻纺总厂损失的45万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个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每一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丝毫忽视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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