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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人事部搞了个中层人员考核方案,
作为公司主办会计也被纳入了考核范围。
整个考核方案也是由人事部出台的,
前期让我们自己把职责范围写了下并由集团财务经理对我们的职责做了相应的权重分配,
考核从11月1日起执行,
我对公司的这种做法感觉有点无聊,
考核就是考核我们平时所做的工作、看看是不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财务其中还加了一条:公司计划内回款权重占10% ,也就是业务部门不回款我们还得扣工资的10%
回款的问题财务固然是要重视,
可以督促业务部门去要,
可是我们也不能直接跟客户去要钱呀?
就是可以要,人家也不理我们呀~~~
面对这样的条款让我们感到不满,
大家都来说说这样的考核啊有意义呀?
财务人员应该怎么考核比教合理呢?
[此贴子已经被sun于2010-12-10 13:29:59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