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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家公司在2012年9月新成立企业,处在营改增的交替时期,国税作为新增户,将所得税纳入国税税源,地税作为我们是营改增之前成立的企业,也将所得税纳入地税税源,所以造成我公司在申报2012年12月和2013年3月税种时,所得税在国税也有此税种,并已申报入库,后在地税申报时发现也有此税种,为了不重复申报,就在地税上做了零申报 ,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国税说我们主税是增值税应该在国税上申报所得税,地税说之前在哪里缴纳就在哪里交,让我们在地税缴纳,这该怎么办好呢?请高人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