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公司为公共交通运输企业,总部与其下属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经营责任人签定了内部的责任制(相当于承包但不属于承包),要求每月上缴一定的利润,超出部分可由分公司负责人自行分配,可当奖金发放.于是问题出来了: 由于只需要每月上缴一定的利润即可,所以分公司负责人就会截流每日的部分营业额不上交,因此会造成营业收入减少,所交的营业税就会减少,如果超过责任利润时而发放他个人的奖金时,他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减少,会计也只核算上缴的固定利润那一部分分录,所以造成企业所得税也会减少. 所以此种经营模式对企业和个人表面上看起来都合适,但是实际上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企业也没有真正的知道自己实际的经营情况(因为只知道收取固定的利润),到时候真正需要自营时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那么怎样控制才能使责任经营人每日按实际金额上缴收入,同时按实际成本入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