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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 “小i”提醒微友们,《征管法》文件并没明确指出多缴的原因哦!所以“小i”告诉你,无论任何情况下,微友们都可以争取自己的权利; § 微友们的下一个问题肯定是担心“退税权利下的风险问题” “小i”有攻略可以分享!
根据“小i”背后强大的专业团队的丰富经验,风险控制分三步: § 首要关键点在于账务数据是否清晰!合同,收入,银行,税金要能够一一对应;其次就是所有数据都要配有支持性文件,比如合同是否取得免税批复——可补哦; § 收入要有发票(境内,境外);银行要有进账单,涉外收入申报单等做支持; § 最后,待所有数据和文件能够支持后,可能需要在税局税务申报系统或者合同第三方认定机构处补备案或者申报。 上述三步的办理是您通向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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