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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2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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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死亡和纳税都是不可避免的,我相信你能理解,但是你的老总不一定能理解,就是理解了,也不一定能接受!
这就是财务总监的挑战了!说实话,我干了20多年财务了,我认为真正厉害的,不是那些帮老板把税省下来的,而是那些让老板把税交上去的。。。这其中的道理你得慢慢去体会!
现在你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儿不是改变纳税,而是改变你们老总的心态,接受纳税;
因为一切都已经在你们股权转让前注定了,其实本来可以少交一点儿税的,但是晚了,孩子生出来了、过了若干年才意识到找的对象个儿太矮了,怎么办?孩子个儿矮的问题其实是在谈恋爱的时候就应该解决的,而且很好解决,但是,现在没有好办法了,就像前面几楼提到的,安叶平老师已经在e讲堂上详细剖析过这个问题,省税不是方法问题,而是时间窗口问题,你们错过了最佳时机,本来是有办法可以不用交那么多税的,就像你说的,成立合伙公司也行啊,但现在做成本太高也似乎来不及了
当然,这可能跟你没关系,我说的是你要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让公司老总接受纳税这个事实,你要有办法能省下来,税务局制定税法政策的人都得拉出去枪毙,他不可能让你有办法的,你有办法,大家就都有办法了,那这税法就得扔厕所里去,人家早打好补丁了
----------我上边给你洗脑的话,其实是帮你给你领导洗脑用的-------------------
不过,即便是这样,你还是得选个合适的交法才行,在这里面,如果股权转让溢价是因为企业盈利造成的,那就先分红,能分光就分光;分完再转让就没有企业所得税了。当然,也可以跟对方合作做个手脚(丙配合甲),就是将转让价格(评估价格)做低,然后少交企业所得税,私底下再给一部分钱,现实中大家都这么干,税务局也知道。
前面是关于企业所得税,要了解清楚溢价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设计,比如是否有部分溢价是因为某些资产、专利、劳务等等形成的,不要做到股份溢价里面嘛
下面说说个人所得税,这个完全可以先不用交(先别分),税收筹划有个很重要的利得就是推迟纳税,而不是避免纳税,避免是避免不了的,但是,推迟就是利益,而且,这其中说不定还有变数,比如:企业亏损啊、清算啊、再投资啊、职务消费啊、、、等等,或者你现在再为每个个人股东成立一家1人有限公司也行啊,然后转让股份到这个公司,不就不用分配给个人了,只要个人拿钱,税是百分百没跑的,大额个人所得税避税就是尽量避免套现的设计,只要套现,你就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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