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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侠:
我司是一家通讯企业,涉及生产、外加工、研发、加计扣除、无形资产、出口和嵌入士软件等等,公司存活十多年了,以前股东比较复杂,目前已外资转为内资,一直有出口退税,以前做帐都是非常规范的,自从2015年开始申请软件退税之后,问题就来了。
首先来自于公司各种复杂,再加税务本身的专业限制,折腾到今年年底了,其他问题陆续解释清楚了,现在也说不出什么具体问题和具体政策,
所以税务以: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因为产生的产品无销售量,不能享受加计扣除,2、入股的无形资产因产生的产品无销售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说这么做的相关政策依据)然后就说这么做呢?企业也接受不了,然后让我们自己想个可接受的程度,一句话,要补税,要我们接受程度的补税
另外还说,因为是嵌入式士软件,我们自行计算是按成本利润率来算,但税务又让我们计算成本的时候,连费用也要计算进成本里去
现在税务一直不给这么做的政策文件,二是我也查了相关政策,我们以前做法完全是按政策来做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企业不认可,税务一般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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