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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3月1日开始,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制度中将注册资本中实缴制改成认缴制。可你知道吗?注册资本认缴制下,会计处理不当会造成税收上的损失,会计还很纳闷,印花税不是按照实缴资本来缴纳的吗?为什么认缴制下地税局还要求企业缴纳印花税呢
小记告诉企业主及会计们,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由于股东资金尚未到位或者未全部到位,注册资本不需要编制会计分录,未缴足的部分不在实收资本科目中反映。
各位会计记住千万不要对未收到的注册资本做“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这样操作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虚增资本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提前缴纳印花税了,在当下来看,这相当于是多缴了冤枉税呀。另外,“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变成股东借款的话,超期未归还,股东还会涉及到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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