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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密切关注,频频发文要严查,但影视圈沸沸扬扬的"阴阳合同"事件貌似并没有就此消停。最近,就连大导演冯小刚都已经在微博上跟崔永元杠上了,话题似乎还有越炒越热的迹象。为此,民众的舆论风口越来越大。
此前,中宣部等五部门已经联合发布了《通知》(详情可查看往期文章:《中央多部委紧急联合行动:彻底严查此类财务问题!》),7月13日,国税总局紧接着再次发文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为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有关要求。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一、《通知》指出,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
1、影视行业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解读
作为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交纳税款,无疑这是一条最基本的规则。在此提醒基本规则,小编认为,这是在给没有遵循基本规则的行内企业和从业人员敲警钟。如何开发票、如何税前扣除的强调,也可以侧面反映出影视企业的不规范程度。
接着,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追缴减免税款处理,这就开始行动了!结合此前众所周知的税收洼地“霍尔果斯”已被叫停的新闻,体现了国税总局整顿影视行业乱象的决心!
二、《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税源管理。
1、建立健全各地税务机关与宣传、文化、市场监督、广电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活动、收入、纳税等信息。
2、帮助和督促影视行业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设置账簿,依法确定影视行业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
3、加强对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对中低风险和高风险纳税人分别采取风险提醒、税务稽查等措施,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列入税收"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解读
整顿好之后,就需要开始整改了,重点是加强税源的管理。措施列了三条,前两条是正面整改,以引导教育为主,包括:1.加强协作沟通,充分掌握信息;2.帮助督促,规范财务制度。第三条是侧面整改,以惩戒为红线,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列入税收"黑名单"。
三、《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依法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影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税收管理服务举措,对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影视行业纳税人依规提供办税绿色通道等激励,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切实保护影视行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税收遵从度。
解读
当然,不能只罚不奖。对采取整改措施之后"脱颖而出"的优秀影视行业纳税人,国税总局将提供奖励,比如说开通办税绿色通道等。也会有针对性宣传税法和新政,从思想意识层面和技术层面上为影视行业纳税人提供服务,从而提高企业在税收上遵纪守法的程度。
最后,小编认为影视行业如果能通过这一轮整顿,揪出偷税漏税的那些幕后黑手,厘清影视行业的财务规范思路,了解税收的重要性以及合理节税的方式,那么在国家的大环境下,影业行业造就的明星和产出的作品也会更加地贴合大众口味,继而获得一个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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