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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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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3 17:22:00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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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规则

  □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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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3 17:22: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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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大层面对话老板,让老板更重视财务(2022.01.15 周六)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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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大层面对话老板,让老板更重视财务(2022.01.16 周日)
某上市股份公司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母公司系指XXXX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公司系指XX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上市公司系指XXXX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上市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上市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子公司在上市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第二章
  股权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八条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签字。
  第九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通知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并应当事先征求母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保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X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XX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XX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补充规定适用于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十六条子公司未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借款、担保和抵押。第四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十九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二十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二十一条《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技改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均由母公司董事会审批,未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子公司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董事会所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上市公司总体规划,在上市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及固定资产转资。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1.及时提供所有对上市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4.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董事会;5.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会议决议情况提交母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董事会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董事会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董事会提交情况报告。
  第三十条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母公司董事会:1.收购出售资产行为;2.对外投资行为;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7.遭受重大损失;8.重大行政处罚;9.《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条例》适用于子公司。第三十二条子公司应当明确负责信息提供事务的部门及人员,并把部门名称、经办人员及通讯方式向母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母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组织修改补充。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七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加强股份公司的会计工作,进一步理顺母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的交易行为,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
  第三条为了规范母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母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均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母公司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统一的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身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筹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地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以努力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第二章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或取得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确保会计核算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八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准确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计价合理。
  第九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6月底前和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及时进行物资清查盘点结果的处理,确保账账、账物、账证三相符。
  第十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真实、完整和规范。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订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突出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制度,定期地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和修改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各控股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三条各控股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1、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控股子公司必须按照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办法,除高新技术产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和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可以采用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等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他控股子公司均应按照母公司确定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计入当期相应的成本费用。
  3、各控股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其他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第四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算,并将财务预算上报母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各控股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在实施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算管理和控制,并将成本、费用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费用责任中心,将责任和相应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各控股子公司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进一步强化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审批制度。按母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各级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报销关。
  第十七条各控股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具体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目标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对重大的资金调动和收支情况,应向母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各控股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从本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内部牵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及保证日常经营活动结算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各控股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出借资金,不得任意对外投资,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第六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战略委员会及本公司董事会审查批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未经过上述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任意对外投资。对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须上报母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要贯彻“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原则;在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强调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要特别注重于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供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二十三条各控股子公司在实施具体对外投资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十四条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母公司(上市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母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母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第二十七条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全面预算报告,以总括反映各该公司年度的经营收入、成本、盈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并以此为依据作为对年度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的标准,定期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八条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母公司(上市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在今后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X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附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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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07:53:00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以数据分析助力业财融合,提升财务价值(2022.01.16 周日)

非常感谢!!!

向热心帮助人的斑竹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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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20:32: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非常感谢!!!可以套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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