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是为第62
号公告。全文如下: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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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62号公告实施以来,各地国税领导如获至宝。经过讨论,大家认为,当年为了征收演艺人员的个人所
得税,地税局专门派人进行一对一的追踪明星,地税可以,我们国税为什么不可以?根据目前税收征管的
实际情况,决定首先在肯德基等重点税源户打开突破口。
以各局为单位,成立了多个行动小组,每个肯德基店派驻两人,一人专门在收银台,一人在店门口。收银
的记录打包的数量,再与门口的记录核对,防止有人没有打包也要自行带走。这样一来,问题出现了:
问题1:某客人点餐后,付款并开具发票,吃到一半,觉得点多了,又决定打包带走,这时税务人员要求
肯德基员工收回餐饮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由于客人吃得参差不齐,饭店员工无法判断打包食
品的价值,税务人员不得已启动评估程序,紧急现场评估,其间客人由于要赶飞机,言语中数次问候了这
些人的亲人。
问题2:某客人点餐打包后,付款并开具发票,刚要出门,发现外面下雨了,不得已回来。一合计闲着也
是闲着,干脆拆包吃了吧。国税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饭店员工密切关注该客人吃饭情况,再次
启动评估程序,根据其数量重新开具餐饮发票。可是问题又来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需要将换算成不
含税价格,本身肯德基员工在关注客人吃饭时已经一肚子火,再来换算不含税价格,更是雪上加霜,不免
有言语冲突,客人反正外面下雨,不如呆着看热闹。
经过了上面的折腾,肯德基员工深感疲惫,觉得这样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当下一个客人进门时,就有了
如下对话:
肯德基员工: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在这吃还是带走?
客人:吃一半,带走一半。
员工:请问您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吗?您真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吗?您真的真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
一半吗?你真的真的真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吗?您真的真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不再全部吃掉了
吗?您真的真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不再全部带走了吗?您真的真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不再吃
三分之一打包三分之二了吗?您真的的真的要吃一半打包一半,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不再后悔了吗?
客人:我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