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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外贸企业,经营的产品基本都是由境外采购。其中境外供应商M公司是其最重要的境外供货商,M公司与甲公司的贸易都是以美元结算,每个月的采购货值大约有2、3百万美元,从下订单订货到付款其周期大约为3个月。
由于近几年人民币对美元长期处于升值区间。因此,M公司为减少汇率损失与甲公司协商:拟在甲公司向M公司下订单之日,将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锁定(假设此时汇率为1比6.2),M公司大概在下订单之后30天发货并提供发票(以美元计价)。甲公司下订单3个月后,甲公司按发票金额(美元)支付M公司货款(假设此时汇率为1比6.15)。除此之外,甲公司还要另行支付M公司6.2与6.15之间的汇差(折合成美元)。我的问题是:
(1)这部分汇差如何操作才能顺利通过海关、外汇管理局的审查?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所支付的这部分汇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谢谢各位大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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