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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公司6月20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按技术市场规定模板签订),同时也在技术市场备案并办理合同登记工作,
未到税务办理免税,现有几个问题需咨询:
合同签订当日收到款项,是否确认为收入:
1)如确认为收入,下个月开票是否信息不对等?
2)如不确认为收入,下个月开票办理免税有影响吗?
3)如本月开票,需在下月征期内到税务办理免税等一系列流程,因时间紧张,担心办不完会交税,所以想下月开票。
4)分录是否这样做:
6月20日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没有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7月开具发票:借:应收账款(没有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取得技术开发免税证明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贷:营业外收入——(还是主营业务收入???)
烦请路过的朋友给予指点,着急啊,,,
加我QQ也行:496951627,留言技术开发合同申请加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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