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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都市文狼 - 

企业上市运作流程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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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

百慕达

百慕达:英属
人口:58460人 语言:英语为主 法律:为英国模式
  百慕达有三家银行:百慕达银行、N.T.BUTTEFIELD&SON.T和百慕商业银行
法律:《1981年公司法》和《1992年公司法补充》
1、公司形式
  (1)、地方性公司:至少60%所有权由百慕达拥有,经营业务在百慕达;
  (2)、豁免公司:可以100%由非百慕达人持有,允许全部业务在百慕达以外;
(3)、经批准的公司。
  2、豁免公司
  在公司注册署预留公司名字,在当地报纸上公布法律声明,说明名称、注册地,提出成立公司的成员,实际受益人和业务范围。如果是基金或其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还要准备招股书并提交章程。百慕金管局以财政部的名义批准。这个过程5——10天。
  百慕达无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公司应付税,1990年对国际性交易取了印花税,目前为世界最优惠。
收取年费 每年 1600USD—8000USD
资本        年费
12000美元以下   1600 USD
—120,000     3200 USD
—12,000,000   4800 USD
—12,000,000   6400 USD
—12,000,000   8000 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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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8:01: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第五部分:境外上市步骤

四一】

确定是否海外上市


 需要企业家决策的是要不要实施海外上市,甚至要不要上市。企业家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弄清楚上市有什么好处,必须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上市。
  一、上市的好处
  上市无疑是有好处的,否则不会让众多企业趋之若骛。
  1、可以在短期内通过股票销售筹集大笔投资性的、不可随意撤出的企业发展资金,由于溢价或市场竞价原因,其数额往往会接近甚至超过企业原有总资产。通常将企业资产的30%上市即可收回相当于原有企业100~150%的投资,使企业实际增值一倍以上,甚至更高。
  2、建立长期在股市上融资的条件,每年都可能融得相当于上市资产的30%的资金。
  3、控股股东的资产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变现,为创业者的资金构筑退出平台。
  4、有利于管理现代化、规范企业管理、有利于社会监督、保证企业稳定发展,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如果走海外上市,将在国际化的技术、市场、管理和人才等方面,得到更多的合作机会,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并将迅速打响国际知名度。而国际知名度,对增强企业的凝聚、吸引力、兼容性及扩张力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6、作为上市公司,使企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和扩张能力,有了兼并其它企业的能力。现在的企业并购,已经很少采用现金收购,往往是以股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这种能力就是利用股市资金的作用而形成的。
  二、上市前须知

  但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上市。更不能说所有企业都应该上市。究竟应不应该走海外上市之路?企业家在决策之前,应该问自己以下几个问题:
  1、我们的业绩达到要求了吗?
  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均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又如在美国NASDAQ上市标准为:净有形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或者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者净收入达到75万美元。其他各交易所的上市标准见本书其它章节。
  2、管理层准备好了吗?
  心理素质: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变故,会使企业上市历程风云突变。保持好的心态将十分重要。
  协调能力:上市过程中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包括和中介的协调,和政府部门的协调,和媒体的协调等。
  业务知识:作为决策者,你的决策依据是什么?你怎样判断重组方案是否可行?你在选择上市方案时,如何针对企业状况作出利弊分析?这都需要企业家具备相关知识结构。
  3、上市正当时
  上市应该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项目。时机非常重要。平常年份上市的企业是金融危机发生年份的十几倍。产业也很重要。比起“新经济”,传统行业若要上市,将有更多困难。戴姆勒----克莱斯勒总裁在2000年初被记者问及,为何在过去的52周里,公司股票价格从102美元跌到了65美元,总裁回答是:“我们毕竟是传统行业,无法与网络公司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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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中介机构的选择

境外上市所需中介机构包括主承销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好的中介机构,能够高效有力地推动上市进程,而实力欠佳,经验不丰富或不了解中国企业的中介机构往往使企业陷入欲进不能,欲退不甘的两难境地。
  有不少企业,在其上市过程中不得不更换中介,而这将使企业付出进度延误,费用增加的代价。曾经有一个内地的民营企业在上市的过程中几易保荐人,最终不得不取消上市计划,改以私募方式筹得一笔资金。
  一、选择保荐人主承销商
  通常的做法是,选择一位保荐人,同时也是主承销商和财务顾问。保荐人在企业初次上市过程中,扮演总协调人的角色。其职责及重要性如《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一册第三章所描述:“保荐人负责为新申请人筹备有关上市的事宜,将正式上市申请表格及一切有关的文件呈交本交易所,并处理本交易所就有关申请的一切事宜所提出的问题”;“保存人所担负的任务特别重要。保荐人须根据所有已知的资料,确信发行人适合上市;如属公司发行人,保荐人更须确信:发行人的董事了解其责任的性质,并预期会履行其根据本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上市协议》而应尽的义务”。
  简单说来,保荐人(主承销商、财务顾问)的职责包括:
  1、就公司现行架构和财务状况,拟定最合适的重组方案,并实施重组工作。
  2、协调各专业人士的工作及制定时间表。
  3、统筹一切有关宗申科技公开发售及上市之工作,参与推荐和委任有上市审验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印刷商。
  4、负责统筹编写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规,为公开发售及上市向交易所提交申请及处理有关事务。
  6、根据市场情况,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开发售的股本数,最佳发行价格和时间。
  7、广泛联系投资基金参与发行,安排包销商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的股票。
  选择好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主要应考虑其实力、信誉以及有没有协助中国公司上市的经验。当然价格因素也很重要,而有实力的主承销商往往要价也很高,并对公司规模也有苛刻要求。比如美林、摩根斯坦利、汇丰等,要求承销额在一亿美元以上,这将使许多公司无缘与之合作。为了帮助公司作出选择,我们在下面以不同标准罗列了几组主承销商名单。
◇美林 Merrill Lynch
◇高盛 Goldnan Sachs
◇潘韦伯 Paine Webber
◇雷曼兄弟Lehman Brotlors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 (CS First Boston /gedit Suisse)
◇所罗门兄弟 (Salomon Brothers)
◇摩根斯坦利 (Morgan Stadey)
◇贝尔.斯蒂恩斯 (Bear stearns)
◇野村证券 (Nomura Securities)
◇JP摩根 (J·Pmorgan)
  2、香港联交所保荐人有几百家之多。但所能选择的并不多,不会超过四十家。保荐人的名单在联交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但事实上,有许多保荐人并不能真正独立地担任主承销商,因为香港联交所要求只有在担任过三次以上联席保荐人的基础上才能成为独立的上市保荐人。1999年9月,联交所颂了创业板保荐人名单:
(1) 亚洲融资有限公司
(2) 法国国家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
(3) 中国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4) 京华山一企业有限公司
(5)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
(6) 道享证券有限公司
(7) 新加坡发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
(8) 高盛(亚洲)有限公司
(9) 汇丰投资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10) 工商东亚融资有限公司
(11) 霸菱亚洲有限公司
(12) J·P摩根亚洲私人有限公司
(13) 怡富证券有限公司
(14) 德利佳信集团
(15) 美国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16) 美林证券远东有限公司
(17) 摩根斯坦利添惠亚洲有限公司
(18) 汞英亚洲有限公司
(19) 太平洋兴业融资有限公司
(20) 百德能证券有限公司
(21) 所罗门美帮香港有限公司
(22) 宝源投资有限公司
(23) 法国兴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4) 渣打银行
(25) 大福融资有限公司
(26) 唯高达融资有限公司
(27) Warbunrg Dillon Read(Asia)Limited
(28) 光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另外、投资银行的中国经验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列举1994年之后成功帮助过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投资银行名单:(附后)
◇S G Warburg Securities (Far East) Ltd(华宝公司)
◇China Development Finance Co (HK) Ltd
◇Nomura Int'l (HK) Ltd野村证券
◇Smith Barney Shearson (Asia) Ltd / HG Asia Ltd斯密斯巴黎
◇Morgan Grenfell Asia (HK) Ltd
◇Baring Brothers
◇Co Ltd Credit Lyonnais Securities (Asia) Ltd
◇First Shanghai Capital Ltd(第一上海)
◇Merrill Lynch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美林)
◇Daiwa Securities (HK) Ltd(大和证券)
◇Peregrine Capital Ltd
◇Bear Stearns Asia Ltd(贝尔斯顿)
◇ABN AMRO HG Asia Ltd
◇Citicorp Int'l Ltd
◇Crosby Capital Markets (Asia) Ltd / CEF Capital Ltd
◇Morgan Stanley Asia Ltd
◇HSBC Inv Bank Asia Ltd
◇BZW Asia Ltd
◇Oriental Patron Asia Ltd

◇SBC Warburg Asia Ltd

  二、怎样选择中国律师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涉及诸多有关中国法律问题。上市过程中有许多文件要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审批。审批能否顺利通过,与上市文件的制作和律师法律意见书关系重大。
  中国律师职责包括:
  1、参与制订公司重组方案,完善有关的中国法律手续。
  2、就有关进入上市公司的企业的设立、存续以及生产经营权、债权债务、重大合同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这些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申报报批外商控股企业、资产重组、合同转让的第三方同意、土地房产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认定等。
  3、拟定和参与拟定重组过程中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所有中国法律文件。
  4、拟定和参与拟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所有中国法律文件。
  5、参与草拟修改招股说明书。
  6、就公司重组及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中国法律总是出具法律意见书。
  7、解答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有关中国法律的问题。
  8、就公司重组及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回答交易所的提问。
  目前,国内有评判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XX家,其中在境外上市方面业债最好的四家均在北京,包括:海问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原竞天与公诚合并)、通商律师事务所。另外福建治理律师事务所在做海外上市业务方面也不错。
  三、怎样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民营企业在中国存在的年龄还较短,财务管理和帐务上往往还不规范。上市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除了上市审计以外,还包括协助企业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制度,正如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卢佰卿说的一样:会计师可以为企业管理层选用重大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对复杂交易和会计估计判断的合理性提出建议。其职责具体包括:
  1、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会计报表,并出具会计师报告。
  2、参与重组方案的讨论和确定。
  3、 就有关重组方案中的财务问题向委托方及各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4、 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为拟上市公司及其母公司提供关于税务安排方面的建议
  5、参与招股说明书的草拟和讨论。
  6、出具同意函,同意把会计师报告包含在向联交所呈交的上市文件中。
  7、审阅盈利预测、营运资金预测和债项声明书,并出具有关声明和函件,并刊载于招股说明书内。
  境外上市,一般而言应从全球六大会计师行中选择一家:
  ◇安在信全球(Andersen Worldwide)
  ◇安永(Ernst&Young)
  ◇毕马威(KPMG)
  ◇永道(Coopers &Lybrand)
  ◇德勤(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普华(Price Waterhouse)
  会计师选择依据,主要与价格、资源距离和上市地选择有关。
  价格;各会计师行会根据项目情况作出报价,价格范围一般在200万港币~400万港币,这主要与所审计的资产规模有关。
  资源距离;会计师审计工作,需要在较长时间进驻公司。所以公司可以考虑,所选择的会计师行,应在公司附近设有机构。目前各大行在北京、上海、深圳都设有机构
  上市地选择;同为六大会计师行,在不同交易所的企业申报会计师市场占有率排名也有不同。
  四、怎样选择境外律师
  境外律师分为境外公司律师和承销商律师。虽然两者的职责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都是为公司上市工作服务的,所以两者的费用一般来讲,都是由公司支付。如果公司作IPO,境外律师的费用将比买壳上市更贵一些。
  较之投资银行、中国律师、和会计师,中国公司对境外律师了解得更少。在美国上市,需要美国律师,香港上市,则需要香港律师,公司往往缺乏充分信息自己作出选择。我们建议,在境外律师选择上,主要应听取其他中介机构,尤其是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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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选择上市方案


 企业已经明确了是海外上市之路,并选择了将与自己一同走完上市之旅的中介机构。那么中介机构将与企业立即探讨将采用什么方式去上市,去哪个交易所上市。
  根据经验,企业在确定上市方案中要考虑以下因素:一看企业是筹资规模及筹资费用。二是看欲上市的境外交易所股票的市场价格与利润的百分比,即市盈率,若市盈率较高,可赚的钱就多,市赢率与该市场中同类股票的市赢率有直接关系。三是看证券市场的监管。任何一个企业在国外证券市场上市,均须受该市场的市场准则或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管。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监管较为适当的证券市场。比如企业原本相当不规范,可以先选择监管程度较为宽松的香港联交所或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适应之后再去监管程度严格的美国市场上市。四是看市地与中国的关系。因为政治形势极可能影响到宏观经济及上市公司本身。五是看对企业上市以后的影响。企业通过既经济又有效的途径在境外上市,不但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而且对其今后的发展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下表列出不同上市方式的比较:

市场在香港联交所(HDSE)上市在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同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香港上市全球发售
信誉高很高很高高
流通性高很高很高高
市场规模3000亿美元3000亿美元43000亿美元13000亿美元
投资者大部分来自亚洲大部分来自亚洲全球全球
信息披露要求按HKSE要求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按HKSE和SEC要求按HKSE要求
会计标准国际会计标准(IAS)美国一般公认会计标准(USGAAP)IAS和US GAAPIAS
定价方法固定价格公开定介在纽约市场上公开定,然后在香港市场上固定定价先在各国际市场公开定价,然后在香港市场上固定定价
定价结果体现主承销商与公司的定价谈判情况市场供求情况市场供求情况市场供求情况
案例广州造船厂青岛啤酒厂华晨公司中国轮胎上海石化马鞍山钢铁、仪征化纤
时间一年左右一年左右另加6~10星期另加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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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企业重组
所谓企业上市前的重组,是企业将自身的哪一部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如何注入的过程。实质是把一个国内的企业改组成符合境外上市要求的过程。不仅要按照境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调整会计报表,转换组织机构形式,划分股权,理顺企业及其下属公司的产权关系,而且还需由中国律师对改组后的企业模式进行认可,出具法律意见书。若采用直接上市的方案,还需向国内监管机构进行申报。所以企业上市前的重组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工作,需要所有的中介机构与企业一同来协调完成。根据上市方案的不同,企业的重组必然有很大差异,但总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必要环节,确定重组方案,注册新公司、调整新公司帐目、签署各项转让、收购协议等。
  确定重组方案
  因上市而进行重组方案,必然是由企业、承销商、律师及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的。企业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承销商从投资者认可的角度考虑,而律师及会计师为重组提供专业指导。一般而言,在重组方案中下列问题必须考虑:
  1、产业政策。不论是以国内企业的身份在境外上市还是以境外离岸公司的身份在境外上市,都涉及到将引入外资。中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中对某些产业实行了限制。为此,企业必须首先咨询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能否取得特批。如果不能,在重组方案中就应该考虑把上市公司的资产中将受产业的政策限制的业务剥离出来。与此同时,还必须考虑,剥离后的业务应该满足一个完整的生产流程这一概念,否则市场是难以接受的。
  2、注入资产的方式。可以采用考虑是现金收购、股权置换或实物认缴等方式注入资产。如果企业没有特殊的考虑,一般由中国律师协助安排签署各种协议。
  3、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在与该上市公司业务直接、间接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业务中占有权益,包括自营,为他人经营,由他人代营业务等多种形式,关联交易是指关连人士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通常而言,海外交易所会认为具有同业竞争的公司不适合上市。而关联交易则要视具体情况而言。若无法避免,则必须完全披露,向交易所取得交易的豁免权并承诺以市场价交易。
  4、避税。在重组方案中应该考虑如何注册新公司可以使上市公司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5、明晰企业产权关系,规范企业与其附属企业或是母公司之间的关系。重新构筑企业清晰明了的产权构架。
  6、债务重组。使拟上市公司的负债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一方面减少经营风险和偿还债务的压力,另一方面考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从资金使用计划、融资需要对盈利水平进行调节。
  7、健全并完善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突出企业的竞争优势及成长性特点,重组过程中,应将原企业中有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业务能体现专业化经营水平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在考虑企业未来发展,从总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突出主营业务,提高拟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事实上,要确定一个合乎上市要求的公司架构,必须在全面调查企业真实情况后,由公司、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共同制定出来。
  界定产权
  1、查找资产注册地的相关法律文件,由律师对上市公司已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之合法性进行认定。
  2、对上市公司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资产进行评估。
  3、通过转让协议(由律师协助签署)使拟上市公司取得所有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使用权)
  完成国内各部门审批程序,注册新公司
  根据上市方案的不同,所涉及到的国内审批部门也不同。如果以买壳或造壳的方式在境外上市,所涉及的国内审批部门较为简单,下面以国内审批程度较为复杂的“H股”(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N股(中国企业在纽约上市)“S股”(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为例说明国内审批过程:
  一、向中证监报送以下文件,作为预申请;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地方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中介机构名单;
  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二、就产业政策问题咨询国家行业主管及外经贸部的意见;
  三、公司通过省级政府向国家经贸委报送以下文件,提出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省级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公司章程草案;
  5、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批复;
  6、验资报告;
  7、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处置方案的批复。
  9、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0、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笥报告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批复;
  11、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
  12、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3、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4、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5、其他有关文件;
  四、在国家经贸委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依法设立;
  五、向境外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同时将申请表报中证监;
  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独立董事,批准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
  七、以下文件报国家经贸委,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1、省级政府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
  3、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4、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股份公司章程;
  6、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建议;
  3、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
  4、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地使用权处理方案的批复;
  5、公司章程;
  6、招股说明书(最新稿);
  7、关联交易协议;
  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9、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法律意见书;
  10、发行上市方案;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调整财务报表:(见第五步配合审计)

  主营业务重组
  境外证券交易所对新申请上市的公司之主营业务有不同要求。某些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专注于开展一种核心业务,而有些交易所则对此无严格规定,但总体而言,主营业务突出的上市公司必然更受投资者的青睐。
  (一)、选择主营业务,从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注意以下问题。
  1、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应该与企业经营的业务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2、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发展目标必须考虑公司自身的能力。把发展目标定得过低,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定得过高又会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压力。
  3、主营业务应专注于一行业,把不相关的业务捆在一起的企业不适合上市。
  (二)、资产剥离
  在集中于主营业务的过程中,必然要涉及非主营业务的资产的剥离工作。有多项因素成为资产剥离的动机:
  ※被剥离的资产或下属公司可能在运作上不及该行业其他竞争者,或跟不上剥离者组合之内的其他业务。
  ※被剥离的部分可能表现不错,但它在行业内所处的情形可能使它缺乏长期的竞争优势。母公司可能判定它获得强的竞争地位的前景不佳,或者可能需要大量的投资。
  ※母公司的战略重点可能转移,而被剥离的部分与新战略不甚符合。母公司可能希望专注于是最有竞争实力的领域,这个过程被称为“扬长避短”。
  ※被剥离的部分可能因为吸收了数量不相称的管理资源,加重了管理上的不协调性,表现为失控与管理效率低下。
  ※母公司可能涉面过广,对下属公司及其主管难以监控,必须剥离相当部分业务。
  ※被剥离的业务可能曾作为被收购公司的一部分被购进,但母公司或者须要筹集资金支付收购。或者母公司没有兴趣将它保留。
  ※母公司可能觉得如果被剥离的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它在股市的估价将会更高;因为市场会得到关于被剥离公司的更多信息,这增加了股市将该公司估价更高的潜力,从而增加剥离公司股东的财富。
  ※被剥离的公司可能与母公司在战略上配合更好,使得后者能够增加效益。剥离公司从而可以分享部分增加的利益,这也符合其股东的利益。
  ※剥离也可以被用作对付恶意收购的一种防御。
  公司资产剥离的形式
  公司剥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出售。
  ※注册新公司,将被剥离的资产注入新公司,或是相反,将剥离后的资产注入新公司。
  ※切股,即将一家子公司上市,但母公司仍保有主要控制权。
  ※管理层收购(MBO)及其衍生形式,如管理层换购(MBI)。如四通在清晰产权的问题上,通过管理层收购的方式,注册了产权明了的新四通。
  1、公司出售
  出售(sell-off)是两个独立公司之间的交易,这样的交易可能对双方都有好处。资产剥离者可以受惠于出售所得的现金,这可以投在集团内其它业务方面更有效益的用途上,或用于缓解财务困境。出售还可以消除管理上的不协调性,或释放被剥离公司此前吸纳的冗余的资源管理方式,为资产剥离者增加效益。它还可使剩余业务的战略焦点更加集中,并加强资产剥离者的竞争实力。
  对于买方,如果被收购的业务与现有业务相关,则买方可使其市场份额和实力得到增加。或者收购业务可以作为跳板引导买方进入它希望进入的行业。这意味着该份业务对于是买方比对于卖方更有价值,这种增加的效益可由买方独享,或由买卖双方分享。
  如果卖方的财务状况不佳,则资产剥离可能不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削弱其讨价还价的实力。不过,出售的现金收入可用来重振财务实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有可能在股票市场获得比资产剥离前更高的估价。
  2、公司的抽资脱离
  在公司抽资脱离中,一个公司把可能是母公司的一个小部分的下属公司上市。该新上市公司把股份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这便增加了股东决定其组合时的灵活性。分裂是抽资脱离的一个变化形式,不过被分裂的公司一般比被抽资脱离的公司大些。
  从母公司的观点来看,抽资脱离比出售更为有利,因为在后者的情形下,如果母公司没有投资机会投放资金,它须要决定如何处置出售收入。此外,在股票市值方面,分裂后的子公司上市比分裂前母公司的估价高,因为独立的两个公司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
  尤其重要的是,公司分离后更利于强化管理。在分裂后,一般来讲,各自分立的公司在生产、技术与市场方面极少有不协调性。母公司及其新生子公司的市场值之和,将大于是分裂前母公司单独一家的市值。
  3、分裂的结构与税务问题
  分裂涉及到向母公司股东配发新上市公司的股票。资产与负债的分配常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将影响到股市对分裂后公司的估价。例如,如果母公司过多债务被加诸分裂后的公司之一,它可能被视为一个更有风险的公司,因而可能被低估。
  在税务安排上,应该与会计师尽量沟通,在剥离后的公司架构中,必须考虑到:由于分裂导致向母公司的股东分派股份,它应当被仔细地组织,以使所涉及的公司双方和股东,都符合无须缴税的要求。不仅如此,如果安排妥当,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务实惠。然而,资产剥离必须被认为确实基于企业发展的需要。
  4、切股
  这类似于抽资脱离,但独立上市的子公司的股份只有少部分向公众提供,可能对投资者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目标。
  规划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拟上市公司应该根据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来检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并进行调整。一般而言,符合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主要如下:
  一、在拟上市公司中界定为关连人士不能在与上市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二、在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必须根据证交所规则进行详细而准确的披露。
  三、发行人必须依据证交所规定的司法地法律正式注册,并经遵守该地区的法规条例,公司之章程必须符合证券所规则。
  四、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属于证交所认为适合上市者。一般而言,若公司资产全部或大部分属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公司通常不适合上市。
  五、发行人必须委任人士履行以下角色,而且受骋人士必须符合证交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1、董事: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2、公司秘书;
  3、财务总监;
  4、监察主任;
  5、审核委员会;
  6、授权代表;
  六、发行人须设立或骋请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并在此设置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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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四五】

财务报表审计
海外上市,均要求企业披露财务报表。每一个证交所的上市规则中对企业披露财务报表有不同的规定,但总体说来,只要是公募发行,企业在申请上市时就必须提供两年或三年甚至五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偏制的会计师报表,两年的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按照香港会计公会制定的《标准会计实施说明》。此外,国内企业在进行筹备海外上市时,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经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
  为完成上述复杂的过程,企业必须与所聘请的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一起配合工作,同时还应该尽早聘请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作为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总监,其职责是证交所的提问,监督审查企业的年度、季度及半年的财务报告,内控部程序并进行财务申报工作。
  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于199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在会计操作技术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存在着六大差异,见下表:
差异项目中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一、会计核算一般原则有选择、有限制地使用稳健性原则;非常强调稳健性(谨慎性原则);

二、资产核算方面1、存货核算:以实际、成本为准;1、存货核算: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2、计提坏帐准备:提取应收帐款余额的3‰~5‰;2、处理方式多样:用应收帐余额比例法、帐额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
3、固定资产计样: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来加速折旧,折旧年限较长;3、折旧方式很多,则折旧年限较短;
4、企业开办费和租赁固定资产的改良成本作为递延资产处理;4、预作无形资产;

三、利润分配方面公益金在税后利润提取;公益金在税前利润提取;

四、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方面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公益金及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包括实缴资本、资本盈余、留存收益及接受捐赠等;

五、外币折算方面94年以后以外汇调剂中心的外汇调剂价作为外币折算的依据;以外币为单位的交易,应以交易当日的汇率折算成记帐本位币,结算时,外币项目以结算日的汇率折算;

六、会计报表方面只要求编制财务状况复核表、不硬性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要求以现金流量表代替财务变动表;
有利润分配表;突出留存收益表(statement of return earnings);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规则,企业上报的所有会计师报告,必须由具备专业会计师条例所定可获得委任为公司核数师合格的专业会计师行编制。国内的会计报表由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行编制。
  会计师在审计前,会要求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对帐目进行调整,并在此过程中提供指导。通常情况下,调整将包括以下各项:
  一、 编制基准的调整
  向证交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应该是以假设企业重组已经完成的基准来编制。
  二、 存货方面。
  1、若市价低于是成本,调低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并在计交所得税时多次调整。
  2、市价低于是成本价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栏目内注明。
  三、 坏帐准备方面
  若企业自行确定的坏帐准备方法及提取比例与国家统一规定不一致,则须在交所得税时多次调整,并在财务说明书中加以解释。
  四、 长期投资方面
  1、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占其资本总额的20%—50%之间,并对其产生重大影响时均应采用权益法记帐。
  2、证券投资,若其市价持续低于面值,并预期短时间内难以回升,可以按预计发生的损失计提亏损准备。
  3、将按会计帐面利润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同时将按帐面利润计算出来的应交所得税与按计税利润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项目来处理。
  4、如果公司出现帐面利润与计税利润差异,若此差异在以后期间不能抵转的,应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若可以抵转的,应采用递延所得税法处理;若差异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至少三年)准备由相反的差异抵转时,也可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处理。
  六、外币业务方面
  1、若企业的外币业务较大,且大部分期末余款按以前的包汇牌价折算,则在帐目调整中,会较大影响企业的盈利。
  2、年度终结到会计报表报出期间,若国家外汇牌价有较大变化,应对上年外币帐户余额按变动后的折合率进行折算,若是汇兑收益(或汇兑损失在5%以下)则不必调整,否则应对上年会计报表加以调整,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七、长期合同工程方面
  长期合同工程跨越两个或更多的会计年度,其在本会计期间的医嘱上益,可采用完成百分比法或完成合同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完成百分比法只有在合同的财务成果能够可靠预计时才能使用。对长期合同工程如果预计可能发生亏损,允许计提亏损准备,但在计交所得税时要调整帐面利润。
  八、非常事项方面
  非常事项指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以外的事项,所导致的收益或损失,应列入营业外收支,并在损益表中单独列项反映。
  九、或有事项方面
  对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的或有事项,不在报表中列为收益,可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对可能导致损失的或有事项,应合理估计或有损失,在报表中列作损失。
  十、股东权益方面
  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应说明留存的收益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及未分配利润各部分的增减变动情况。
  十一、对子公司会计报表方面
  若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各子公司应采用与母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
  十二、对非生产性生产进行剥离
  1、中国的国营企业,非生产性资产约占总资产的10%左右。民营企业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
  2、 剥离非生产性资产的方式:应对非生产性资产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
  我们建议,这部分内容应与第四步结合起来阅读。
  十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建帐依据和对重组期间的继续经营的会计处理。
  1、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日截止日应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
2、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期间可能需二、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公司在继续经营,这期间的利润,通常给予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股价。
  十四、调帐的原则
  1、由于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必须假设,企业3年前已是遵守此会计准则。并不调整帐面的盈亏,更不可能真正重新分配利润,只是调整利润表,这叫调表不调帐。
  2、 调整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美国上市导致的会计问题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在美国公开发行证券,应该按《1933年证券法》要求注册登记,如果证券在股票交易所或自动交易系统(NADAQ)挂牌上市,则还必须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注册登记。其中财务资料必须符合美国公认财务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与其差异相较于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更为明显。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尚称FASB)定期颁布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概念体系进行调整和修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区别见下表:
项目中国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
币值出现较严重的通 货 膨 胀 时没有相应规定;要求使用通 货 膨 胀 会计(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增加;负债与净资产之比降低,利润率降低);
会计分期分为年、季和月起始日期采用日历日期;没有具体规定;
配比原则适用不彻底,坏帐准确允许使用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确认费用是否与收入配比的基础是原因是否与结果相联系,费用是否可以立即确认;
盈利预测在当年的净收益和每股收益的基础上预测下年的盈利;正式招股书不允许出现下一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以免误投资者;
应收帐款采用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必须采用留底法;
存货历史成本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土地企业仅有土地使用权,列在无形资产项下在受益期平均摊销,未摊销的余款在会计报表中列出;土地项目单列,无摊销;
开办费作递延资产;作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不少于是10年的经营期内摊销;在不长于是40年的任意期内摊销;
长期投资1、可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无明确规定两者界限;2、对证券投资没有明确规定;1、若对外投资总额低于资本总额的20%且无重大影响时采用成本法,高于20%低于50%,或有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投资超过50%以上,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重估减值被认为是永久性减值,应作为投资损失,减少当期收益;
短期投资以实际成本记帐;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资本化1、研究与发展费用作为资本;2、固定资产的非日常修理费用作为当期费用;1、研究与发展费用作为当期费用;2、固定资产的非日常修理费用作为资本;
所有者权益包含资本公积;将资本公积称之为“附加缴入资本”(add itunal paid in capital)或超面值或设定价值缴入资本(capital inexcess of par or stated value);
损益确定强调收入区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确定;
财务报告的组成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明细表、附表及会计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状况明细表与现金流量表可选择;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股东权益表;
报表格式单一;多样;
附加信息与补充强调非经常性项目的影响,但对所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经营不加揭示;作为基本财务报表注释,说明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财务报表中未注明的信息;根据要求提供的补充资料;

构架具有吸引力的财务指标
  要使投资者对企业感兴趣,必须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使之具有吸引力。
  一、 财务指标应具有成长性、发展性。
  1、生存性指标应具有成长性、发展性。
  2、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
  3、持续发展性指标:新产品研究、开发投资额。
  4、经营管理指标: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率。
  二、 对财务指标的成长性进行控制。
  1、不同行业,国家的企业在制定成长性控制指标时有不同的标准。
  2、必须保持企业的经营业绩持续较高增长。
  3、控制企业增长速度,避免给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压力。
  三、 争取会计师报告无保留意见申明
  招股说明书需公司会计人员参与的部分
  招股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除会计师报告,盈利预测、物业估值报告外,还需要公司会计人员参与以下部分:
  (一)债务声明:
  (1)申请人需在招股书内详细列明其债务声明;(2)有关债务之抵押、担保及解除;(3)任何重大的负债及资本担保。
  (二)经调整后的备考资产净值
  申请公司需根据会计师报告中“经审核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作出适当调整而编制“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表”。有关调整主要包括:
  (1)由最近期结算日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期间发生未经审核除税后合并盈利;(2)重估物业权益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3)发行新股估计所得款项在扣除多项开支后的净额;(4)其他资产之重大变动。
  此外,申请公司还需披露经调整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数字及其计算基准。
  (三)营业记录
  申请人需在此部分中简述其于最近的两个财政年度及由最近结算日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期间的营业记录。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
  (1)各主要产品、服务营业额、销售成本和毛利;(2)其他收入;(3)分销成本;(4)行政开支;(5)财务费用;(6)应占联营公司的盈利;(7)纯利;(8)股息;(9)税项;(10)每股盈利。
  申请公司需提供以上各项在营业记录期间的变动(实际金额及百分比)及其原因。
  (四)盈利及流动资金预测
  (1)为增加市值及筹取更多资金,大部分申请公司的会计人员都会编制溢利预测。申报会计师则需审阅申请公司在此预测中的计算、假设及基准,并将其报告刊载于是招股书中。
  (2)申请公司的董事需在招股书中列明他们认为申请公司在上市后可预见时间内(一般指一年内)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一般来说,申请公司的会计人员需编制营运资金预测,并由申报会计师审阅其计算、假设及基准。为此,申报会计师需发出告慰函。
  (五)招股书概要
  在此部分中,申请人一般需把预测盈利、预测股息及每股股息、市值、预测每股盈利及预期市盈率(两者皆以加权平均及备考全面摊簿计算)各数字及其计算基准列出。
  (六)其他部分
  除上述所列出之项目外,一般招股书内均会详尽描述申请公司的业务发展。会计人士须特别留意此部分的有关会计数据。
  其中,主要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
  (1)营业记录期间以地区划分的营业额及其百分比;(2)营业记录期间最大及五名最大客户在总营业额中的百分比;(3)营业记录期间最大及五名最大供应商在总购货额中的百分比;(4)申请人对各种货币的汇兑风险。(5)关连交易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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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进行资产评估


 根据海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企业上市:必须经过交易所认可的估值师进行上市上市内资产的评估,其评估结果必须按照交易所规定,并在招股说明书中登载出来。
  资产评估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定标准,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对评估的对象进行确认,计算并出具具有权威性的报告,简而言之,即将资产价值量化。因此,要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有六大要素必须把握。
  一、评估目的:评估目的不同,评估的方式也会不同,我们这里指的是为上市而进行的资产评估。
  二、评估对象: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对企业上市所进行的评估要求不同。国内A股上市,要求企业评估的对象包括房产、土地设备、无形资产和流动资产。香港联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的评估对象只是房产和土地。美国的证券交易所则不要求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具体评估,只需按收益现值法得出整个企业的价值。
  三、估值师:上市方式不同,所聘的估值师也不一样。若采用买壳,造壳等间接上市的方式上市,则只需聘请交易所认可的境外估值师即可。但若采用以国内企业直接上市方式,还需聘请经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认可境内评估师及专门的国内土地评估师。
  四、估值基准:所谓资产评估基准,是指以什么价格来计价。目前,境外估值师所采用的估值基准主要有三种,均是以市场价为基础:重置成本法、收益价值法和交易价格法。
  五、评估规程:资产评估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步骤。
  六、评估方法:与估值基准相对应,主要的评估方式有:
  1、 收益现值法;
  指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不仅包括了企业有形资产,而且还包括了企业的无形资产。适用于是那些经营状况稳定、资金利润率稳定增长的企业进行资产的综合评估。可按照企业预期可能实现的利润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折算出企业资产的价值。
  即:企业资产价值=企业可能实现的利润/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
  2、 重置成本法
  指根据该项资产在企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了如指掌的累计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根据使用年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现值=固定资产重置价格*成新率(%) 或
  固定资产净现值=固定资产重置价格-按重置价格计算的折旧额 或
  固定资产净现值=(固定资产重置价格-按重置价格计算的折旧额)*调整系数
  3、现行市价法
  亦称市场价格类比法即参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七、资产评估步骤:
  第一步:评估准备
  1、 确定上市重组方案,确定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范围;
  2、 聘请估值师
  第二步:收集原始资料
  1、 土地契约;
  2、 建筑物建筑合同;
  3、 设备购买合同;
  4、 企业以前的评估报告;
  5、 企业的会计报表
  第三步:分析整理资料、察看评估对象
  1、 估值师与企业共同确定评估基准日。
  2、 估值师拟定评估方案。
  3、 对评估范围内资产及负债进行清查核实,进行产权界定。
  第四步:评估价值:即运用评估方法计算所评估的资产价值,这也是估值师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过程。
  第五步:评估结果的确认
  1、 评估结果需符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
  2、 若存在境内、境外估值师,应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得出一致的结果。
  第六步、评估报告:
  1、 境内评估报告需国家财政部确认。
  2、 境外评估报告以“物业估值”和“机器及设备估值”两个附录形式载入招股说明书。
  八、需注意的问题:
  (一)、审计与评估的先后顺序
  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以往的经验。审计和评估不同步,在会计处理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因为审计与评估先后顺序不同决定了评估后的资产和负债增减值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同时,这样还浪费时间,增加了工作量。
  比较好的作法是:评估与审计同时,交叉进行,协同作业、资料、成果共享。为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评估师与审计师可互相签署委托协议书:财产清查以及国家资产由评估机构负责,其余的由审计机构负责。不搞重复劳动。
  (二)、资产评估结果的调帐
  1、调帐时间:是新公司建帐之日,如果与评估基准日有差距,其间的增减值变化,应按国际通告的会计处理方式处理。
  2、调帐的方法
  (1)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只需按重估价值与原帐面价值之差,相应调整原帐面价值,在各有关科目之内,注明资产评估调价即可。
  (2)固定生产的调整:同时调整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工作量较大,但利于是反映企业固定生产的综合成新率,便于企业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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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向境外交易所申请上市

准备工作就绪,申请上市才是最困难的过程。事实上,申请上市应该分两部分:向国内监管机构申请和向境外监管机构申请。在不同的上市方案中,境内的申请程序是不同的。
  企业在拿到国内监管机构准许上市的有关批文和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见书后,即可向境外交易所提交的第一次申请上市的材料。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申请
  一、准备申请文件
  根据《1933年法案》企业发行证券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向SEC递交报告,披露与此次发行相关的信息,也就是提交注册、登记说明书。注册登记说明书由两部分组成:招股书及注册说明书、正式招股书会注明注册的生效时间,发行时间,发行价和其他相关信息;但这时用于是申报的是非正式招股书,用红墨印刷,俗称“红鲱鱼”(preliminary prospectus初步招股书)提醒读者这是非正式版本。其主要内容包括:封面、概要、公司、资金投向、分配政策、股权摊薄、资本化、财务数据摘要、管理层的讨论、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法律诉讼、证券介绍、总结。
  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内容包括:承销费用、董事及管理层的酬金,公司若有未登记的证券,其最近交易情况及附件和财务报表目录。
  二、有关规则
  在《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条例S-K、S-X和C条例中。
  (1)S-K条例:具体规定了注册登记书中除财务外的部分资料的内容。
  (2)S-X条例: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师应该非常熟悉S-X条例,企业应与会计师一同填写有关的财务资料。
  (3)C条例:规定程序化内容。如申请时遵循的步骤,注册登记说明书纸张的大小、数量及其它细节。
  (4)财务报告发布:强化了S-X条例中对财经信息披露的要求。
  (5)SEC联合会计报告:属补充性资料。说明SEC职员对会计制度的理解和具体实践中的作法。
  三、填写各种表格
  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S-1至S-18表格里。(其中有些序号并不存在),其中S-1是最重要的申请表格。为了简便、SEC又采纳了SB-1(规模小于1000万美元的证券)和SB-2(规模不限制),这两种格式的运用范围最为广泛。S-1与SB-1、SB-2的区别如下:


项目S-1SB-1SB-2
资产负债表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一年两年
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化表3年2年3年
计划书要符合SEC的会计准则需要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GAAP)需要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GAAP)
五年的财务数据,注明个人财务状况及收入分析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
详细描述公司业务、资产、管理层报酬、主要合约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

表格S-2、S-3适用于是第二次发行股东的上市公司
  表格S-4:针对收购
  表格S-6:针对信托投公司
  表格S-8:针对发行的股票并为职工股票选择权利或盈利计划
  表格S-11:针对房地产公司与投资公司
  SEC在审查上述申请文件及表格时,为证明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通常还会要求董事出具宣誓书。内容包括:工作经历、与拟上市公司的关系,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职位、教育背景、曾参与过的业务组织、公司过去5年中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过去10年中参与的证券发行工作,过去与现在的受托管理关系,个人酬金、所持有的公司证券、过去或即将与公司进行的所有交易。
  四、提交申请
  (1)申请预备会议
  初次上市的公司,为了完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可以选择与SEC、有关人员开个见面会。可以得到以下具体指导:
  ﹡帮助公司完善有关文件
  ﹡咨询如何处理法律及会计问题
  ﹡就已有的不十分明确的法规向SEC人员咨询
  ﹡搞清某些可能会对注册申请产生影响的具体事项,以避免申请报告递交后不必要的等待。
  ﹡就有关特殊问题作出有限度的问答
  在申请预备会议之前,公司与有关中介如承销商、律师应准备好问题及有关材料,以便在会上与SEC人士探讨。
  (2)正式申请
  当公司按规定递交注册登记证明书后,SEC有一个专门的小组来处理,其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分析师及行业专家他们会对注册登记说明书与SEC的要求是否相符进行确认,并对里面的所有信息作彻底的检查和证实。
  根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自递交之日20天后自动生效。但也有20天生效期自动延长的条款。正常情况下,申请登记人一般会在首次递交报告后4~6个星期收到SEC的第一封意见信。
  (3)意见信
  SEC对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说明进行审查后,会发出一封意见信主要表明SEC成员认为公司该如何修改招股书,使其更完善,更准确、其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目前情况、业务、产品及服务如何?
  ﹡关于新产品的所有信息都已披露,包括开发、生产、营销及配售满意程度。
  ﹡管理层人员的背景和经历是否有虚假成分或者没有全面披露。
  ﹡所有的关联交易全部披露了吗?
  ﹡要求对财务报表披露进行解释并加入风险因素。
  ﹡管理层对业务的分析和论述是否充分?
  五、修改报告
  公司应根据SEC的意见信,修改自己的注册登记书,主要有以下形式:
  1、延迟修改报告:要求延长20天的注册登记失效期,以避免注册登记失效。
  2、实质修正报告:弥补注册登记说明书中的一些缺陷。
  3、价格修正报告:对发行价和最终的发行数进行确认。
  6、SEC复核
  复核的目的是证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恰当,一般以信件或电话的表述自己的观点,分以下几种复核方式:
  A、 延迟复核:如果SEC认为申请报告完全没有可看之处,会发一封bedbug letter,建议申请人撤回注册登记。否则发出中止命令。
  B、 粗略复核:若SEC认为注册登记书没有大的问题,要求公司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 概要复核:SEC成员就有限的问题进行指点。
  D、 最终复核:由复核小组中的各方专家对注册登记证明书进行全面复核,再由主管出具一份详细的意见信。
  7、通过或中止命令
  如果SEC发出要求暂停注册登记说明书生效的命令,则表明公司不得发行上市,否则违法。
  如果SEC不对经修改后后的注册登记说明书提出任何意见,则表明通过,注册登记说明书在20日内自动生效。
  8、NASQ复核
  在美国,公司申请发行股票,还必须得到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Q)的批准。其复核主要依据S-K条例对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内容以及承销商的佣金进行审查。目的是了解承锁商的佣金是否合理,以保证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香港联交所申请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上市的程序与美国大体相同,主要区别如下:
  1、 距离上市科聆训25个工作日向联交所提出第一次上市申请,提交以下文件:(1)A上市排期申请表格;(2)首次上市费;(3)上市时间表初稿;(4)6份较完备的招股书初稿,包括过去3年的营业记录中至少2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审计报告;(5)任何关于上市后交连交易的陈述。
  2、 距离上市科聆训20个工作日,提交以下文件:
  (1)3份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2份帐目调整表的草稿;
  (3)2份过往3年审计报告较完备之草稿;
  3、距离聆训15个工作日,提交以下文件。
  (1)2份盈利预测及假设;
  (2)各位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4、距离聆训10个工作日,提交以下文件。
  (1)所有重大合约之副本;
  (2)2份上市正式通告副本;
  (3)5份认购股票申请表副本;
  (4)2份股票副本;
  (5)2份公司曾通过之决议案副本
  5、向联交所建议招股书登记日期
  6、距离上市科聆训4个工作日,提交:
  (1) C1正式上市申请表格;
  (2) 6份招股书最后定稿;
  (3) 2份正式通告最后定稿;
  (4) 5份认购股票申请表格最后定稿;
  (5) 公司注册证书经签署核证副本;
  (6) 公司章程及细则经签署核证副本;
  (7) 公司商业登记证(如适用)经签署核证副本;
  (8) 公司过往三年完整审计报告;
  (9) 3份已签署上市协议;
  (10) 2份上市公司股票样本
  (11) 公司股东及董事会议记录经签署核证副本;
  (12) 招股书提及之会议通知(如有)3份;
  7、 联交所聆训,限于每周四进行。
  由联交所上市科成员向上市委员会提交公司申请上市的文件并回答上市委员会的提问。公司与保荐人等候在联交所外面。一般情况下,上市委员会不会要求公司方面回答问题,若有,则表明申请有可能不被批准。
  上述过程的每一步推进,都以联交所对所提交文件无异议为前提。否则,公司将按照联交所的意见不断修改申请文件,直至联交所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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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8:20:00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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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09:54:00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真是辛苦啦!
靠他人,不如学本领; 信命运,不如去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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