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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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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11:32:00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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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到新单位,发现内控和帐目都非常混乱:1、白条抵库现象严重,现目前为止已有1200万元,也就是说现金科目长年余额为1000多万,而且还在增加。2、不正规发票报销行为严重,很多白条一批就成了发票。

2006年我司尚处于免税期,所以对不正规发票也就无所谓纳税调整了,但我认为以上两点是至少说明以下几个问题:1、白条说明抽逃资金。2、不正规发票如果处于纳税期,则年底要纳税调整。

不知道以上两种情况还会造成什么后果,这样的帐务风险有哪些,如果暂时没有办法改变,那么应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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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12:32: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其实楼主所说的情况在中国目前的民营企业中并不少见,在中国这个以发票为依据的税收管理环境下,发票成为所有企业与税务局交锋中的把柄,可以说90%以上的企业中都存在发票不规范或白条问题,只是各个企业对风险的态度和处理原则方法不同。

在大的正规的外资企业,为解除业务人员花钱后还要花更多精力去找发票的浪费,有的公司规定可以允许一定比例的白条入帐,公司收受纳税调整增加的成本,但说用白条就是抽逃资金是没有道理的。

但在非常规范的国有企业和谨慎行事的民营和外企,任何形式上的违规,都被禁止,白条被要求使用替代的发票来入帐,以保证在税务检查时不会在发票报销环节出现大的问题,但业务人员可能会花很多精力去找替代发票甚至去买发票有的还可能违法地买,这种对业务人员额外增加的成本以及购买发票带来的成本和风险也是不可低估的。

由于这个问题的普遍性,和风险的两面性,所以并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解决办法,否则企业们也不会长期的叫苦连天了。但常用的解决之道还是可以总结如下:

1.利用劳务费方式支出白条,抵扣20%个人劳务所得税。

2.使用第三方公司外包需要支出白条费用的活动,比如给咨询公司让他们来帮助做市场活动,则与此相关的费用都可有咨询公司的发票来入帐。

3.设定白条管理制度:哪些白条是实在没办法公司必须接受和作纳税调整的,哪些是不能用白条报销的。

上例中风险有几个方面:

1.现金余额与真实现金不符,现金余额奇高,建议将白条入帐将帐上的现金余额恢复真实水平,其实白条不入帐和白条做纳税调整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相同的,但入帐后你对它就有记录和控制了。

2.白条抵帐对纳税调整的影响,这个是可以定量确定的。

3.不正规的发票,也可能面临纳税调整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罚款的风险。

以上两点可以通过制订和规范公司内部发票管理法来控制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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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 20:38:00 |显示全部楼层

henry,目前企业确实存在一部分实际业务支出和费用是没有发票的,对这些正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部分没有发票的支出一般企业会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叫报销人员自已解决,于是就出现了替代发票和买发票的现象。2、小金库解决,不入正规帐。3、充许一定范围内用白条和不正规发票入帐,年终纳税调整。

但以上三种情况金额都不会太大,而我司的白条却不一样,比如老板暂支了100万去买了一套房子,当然房子是以个人名义买的,所以不会有发票,也不会把钱还进来,又比如,暂支500万去发展个人兴趣爱好了,集邮或是古董什么的,还有为了某种利益,从单位中拿出500万去注册了另一家公司,当然是以个人名义面不是单位投资,所以又成了一个不会回来的白条,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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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 22:25:00 |显示全部楼层

viqlife朋友,你上面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决对不是财务人员能想办法解决的,最好的办法是谁借钱谁签字算谁的个人借款,然后告诉他个人借款超过1年以上的税务规定要纳个人所得税。

我想普通的财务人员是不能为这种明显的风险想办法解决或消除的,我们没有必要为老板的利益想办法为他做假,因为风险和压力都太大。但我们还是要尽到教育老板的责任,告诉他违反了什么法规,会有什么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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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13:04:00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讨论,很具有普遍性,学习了。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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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17:21: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按规定,不正规发票在免税期也要做调整的,如果税务审查,极有可能需要交税,建议你与专业人士进行商讨。。。
商业历史我书写,世间财富我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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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1:48:00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你的意思是说在免税期如果有大量的不正规发票也要调整并纳税了,哈,老实说,我不知道问哪个专业人士去,因为我翻了去年的审计报告,这样的帐审计时居然一点也没有问题,至于问税务,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我想,真没有办法解决,也就只好与这个单位88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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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1:57:00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文件吗?

以下是引用SuperCFO在2007-1-4 17:21:00的发言:
按规定,不正规发票在免税期也要做调整的,如果税务审查,极有可能需要交税,建议你与专业人士进行商讨。。。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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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1:58:00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enry在2007-1-3 22:25:00的发言:

viqlife朋友,你上面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决对不是财务人员能想办法解决的,最好的办法是谁借钱谁签字算谁的个人借款,然后告诉他个人借款超过1年以上的税务规定要纳个人所得税。

我想普通的财务人员是不能为这种明显的风险想办法解决或消除的,我们没有必要为老板的利益想办法为他做假,因为风险和压力都太大。但我们还是要尽到教育老板的责任,告诉他违反了什么法规,会有什么成本和风险。

有这个规定吗?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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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2:49:00 |显示全部楼层

记混了,实际上是针对股东借款超过一年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详见下贴。

关于股东向公司借款未归还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2003-07-11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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