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目前不生产食品,假设我们单位名字叫SOS。
商品都是跟供应商采购 ,再转手卖给一家餐饮连锁公司旗下的加盟店,类似于KFC这样的餐饮连锁店。这里假设这家连锁店是ABC。有不少商品,按ABC公司要求,统一包装,贴“ABC专用”的标签。这个,在跟我们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
现在的问题:1、是工商局来了,看到仓库里商品外包装上,全写的是“ABC专用”,就说这标签与实际不符。所以,在此请教,我们怎么让这项业务合法。是不是需要签订什么“代加工合同”,如果签订代加工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各位可有啥模板。还是这样操作就是不允许
2、另外我们单位要开发票给ABC旗下的加盟店,但他们的加盟店基本在乡镇,只有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证,所以我开发票,都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就写这店的老板的名字,税号就是写这老板的身份证。我担心这样下去,是不是有风险,我说的风险,一方面是我们所开具的规范性,另一方面,是不是对这样的加盟店不好,比如引起相关税务局注意。这个可有高人能指点一二。我愁死了,每个月都缴税,可开票出去真纠结啊。这家餐饮连锁的加盟店都蛮小,利润可能不高,我建议他们进行税务登记,毕竟销售额在2万以下的,是免税的,但他们不愿意,可能是担心税务找他们要钱。所以,我一边开票,一边担心,怕给这些店带来问题
一个苦逼的小会计在此叩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