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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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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0:16:33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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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一、事项描述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与办理。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三、申请条件

一是 因不可抗力(如水、火、风、雹、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即纳税人动用货币资金弥补损失或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资金余额不足以缴纳税款);

二是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余额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即余额比应缴纳税款数额小),其中“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起20日。

五、办理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纳税人开户银行提供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期末所有银行对帐单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5.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6.应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购买货物劳务等非投资和筹资活动的支出预算

7.纳税人提供的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政策调整依据

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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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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