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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语:
大家好:我咨询一个问题,父母名下的划拨用地赠与子女是否需要改变成出让,交出让金?谢谢
唐:
这业务很奇特啊,什么样的父母,名下居然有划拔用地?真的分封制呀
安:
@花语,用词不专业
筷子:
划拨用地,能用,不所有(没有确定期限的使用权),所以不存在转移!转的只是地上建筑。
安:
土地岀让仅指国土局第一手放岀土地使用权,此后都叫转让.
花语:
呵呵,我一个朋友问我,我拿不准,所以直接转过来啦.嗯嗯,和你们这些大卡们讨论一下,我好批评他们。
筷子:
@花语,你朋友的意思是,是否需要(必要)补教出让金,然后成国有土地,搞赠予。一般说来,土地有租值提升空间的,都会这么搞
唐:
划拔用地,早期可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也可能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如果要改变用途,通常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成商住、工业、金融、酒店等用地要走招拍挂程序,成交价格通常在土地原使用人跟政府分。
筷子:
浙江还有个打折做法!与政府协议土地的适用范围,补交部分(无须全部)就视同国有出让使用!
唐:
三旧改造的一个主要业务就是把原来划拔的用地产权确定,从而可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
花语:
@筷子,我还不知道那么深刻呢多分享分享哈
筷子:
全国土地一盘棋。但是,我们不是有地区差异很大吗 这个是重点!!!我是从我一个云南的客户那里亲身体会到的
唐:
国土部门垂直管理,这些地通常涉及县区级地方政府利益,所以先跟地方政府沟通,他们会出谋划策的。
花语:
是的,关于房地产这块我倒是真的了解很少的
筷子:
垂管的,我看好海关,国税,武警。土地,环保啥的,哈哈,都地方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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