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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2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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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中国税收居民”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国税收居民条件,即:指只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不是非居民,也不是“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
为什么要这样划分呢?因为只要被认定为某一国的税收居民,就要向居住国政府负无限纳税义务,即便是在全世界其他国家内取得的所得都要向居住国政府纳税。
这里的关键点是,税收居民在纳税国所取得的收入是比较好认定的,但其在海外其他国家所取得的收入是比较难认定的。因为税务居民在境外的资产和收入信息难以被本国税务机关掌握。正是这个漏洞的存在,让各个国家的富人阶层看到利用海外资产配置,规避国内税收的可能。导致大量国内资金流向境外,境内税基被侵蚀,应收税金下降,严重破坏纳税的公平性。
面对愈演愈烈的资产转移规避税收行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CRS协议,期望通过加强各国间涉税金融账户信息的交换,打击跨境避税行为。但CRS协议信息交换的基础是税务居民的认定,因此就涉及到各个国家对税收居民的确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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