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_grace在2009-3-16 9:47:00的发言: 现场谁收到货,写一个“签收单”(此单可以是公司内部制单,统一格式,只要在场人签字就行),交给送货的人(供货商),凭“签收单”办理出库和付款手续。 说的没错的,我以前的公司就是项目安装的,主要的配件是公司内部生产好发往工地的,而至于一些零部件也是公司采购然后发往工地的,也有工地和公司采购部门联系,采购部门联系厂家直接发往到工地的,也有工地上自行购买的,等各种情况的都有,这位说的没错,如果给每个项目配专门的财务人员也好象太浪费了,而你刚才说的项目经理说自己忙的借口,我个人认为这还是他借口,或者说是你们公司在岗位职能设置上要好好的考虑,就是工地上虽然不能配备必要的文员或是财务人员记录和监督这一块,但要把这些需要安排到现有的工地上的人员去完成,比如说可以把这件事情定位是项目经理所监督管理的职能,与他的薪水挂钩,我想,他是可以自己或安排好或是配合我财务的工作的,需要和公司领导协商如果做好内控制度的监管...正象你说的“签收单”,要求工地要收到货应该将签字确认的客户的送货单先传真给财务,定期的(到他们集中报销费用时)将原件送到财务部门,这样,财务就客户来结算的时候,就有单据对应审核了!而且我个人认为,施工企业是针对某个项目进行核算的,所以对资产的管理和项目收益和成本的管理其实可以进行专项的考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