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感谢费的问题,各行各业都有,主要集中在B2B的交易中,说是潜规则,但实际上各个企业都心知肚明,以至于大部分企业都在营销费用中做出了相关的预算(当然不叫这个名字),包括:好处费的提成比例,支付的手段,发票的获取、销账,操作的经手人等等,都是明的了,不用“潜”了,在做项目报价的时候,在招投标的时候,不管怎么砍价,怎么打折,这个感谢费是一定要留出来的,当然,这也意味着羊毛出在羊身上。
至于你要不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你可以分析一下各种因素后自己定夺:
1,一般这种好处费是有期望值的,第一种期望值叫“行个方便”。比如:期望项目能顺利进行,否则,如果你给他设置人为障碍,那他再有天大的本事,这个项目也很难顺利进行,尾款就崩要了,所以,这就叫买路钱;在这种期望值下,如果你不收这个钱,对方可能会这样认为:(1)你这人比较难打交道,不尽人情,(2)你胆小怕事儿,给还不如不给,(3)你有意见,定会对后续实施不利;
这种好处费一般不多,该给的领导都给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个前提的,整个交易过程比较正规,大家谁都不用但什么责任),为的是把事情做好,这就跟逢年过节给税务局送礼一样,目的是维护关系;如果你送不出去,你一定感觉很被动
2,第二种期望值叫“帮个忙儿”,这多半儿是希望日后系统有点儿小问题的时候,你给通融通融,能验收通过就通过;付款的时候你给按时点儿;有什么其他问题讨论的时候,你给说个好话;从你这儿打探点儿信息;或者希望后续项目谈的过程中,你给起点儿作用,等等吧;如果你不收呢,对方可能会这么认为:(1)你这人秉公办事、清正廉洁,(2)你多半不会帮忙和配合,(3)你不敢收,需要想别的办法;(在当今社会,他们一般不相信是第(1)种)
这种好处费根据对方期望的效果程度不同会大小不等,给不同的领导也不同,给的方法也不同,这就跟税务局要确定稽查重点户了,你去送礼,希望别挑选上你们企业一样;送出去了,他们可能会照顾你一下,今年尽可能不选你了;送不出去呢,你也不一定被选上,但是你一定会很担心;但是,这种情况,对方毕竟是照顾人情了,所以,有受贿嫌疑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企业也一样,这种情况在国营企业叫受贿,在非国营企业叫侵占公司财物。
3,第三种期望值是“有求于你”,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实施出了问题,进度严重拖延,效果极差,希望提前验收、收款,一定要拿到项目二期等等,事情难办,目的明确;你如果不收呢,对方会认为:(1)他们找错人了,你做不了,改公关其他领导去了,(2)你嫌钱少,在周旋,你这人太黑了,(3)送礼的方式不对,再想办法
这种好处费有点儿像税务稽查出了问题,你开始想办法找税务局能帮上忙的领导公关,希望通融处理一下,能少罚少罚,目的性很强,这个事情风险极大,今日不出问题,早晚可能会出问题(那些女星不就是因为陈冠希修电脑出的问题嘛),出了问题,你就是害人的那个,当然也是被害的一个;这种好处费都是找关键人,各个击破的,数额也大
至于这是否对方的一个策略问题,我是这么看:
1,江湖中是有规矩的,送钱的人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被潜规则了,所以,他也要遵守道儿上的规矩,否则,都有相应的后果的。因此,一般说给就会给,除非你不仁义在先(也有你越不仁义,对方越得给,一边给,一边骂的);这种事,给了就不会说出去,其实大家都一样,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他,坏了规矩,你就会冒着在江湖上消失的风险
2,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也是道儿上的规矩,如果你拿了人家的钱,最后还办不成事儿,你得小心了,轻则你得吐出来,重则惹一身祸事。因此,和珅说过,这种事情是有一个底线的:就是不能给自己招灾。在这一点上,你得记住这样一句古话:没有金刚钻儿,别揽那瓷器活儿。
这可能是个职业道德问题,也可能是个法律问题,你得自己判断和衡量经济利益、职业风险与法律风险;当然,你可以拿了钱交给公司,事情该怎么办怎么办,那就是个做人的问题了(公司内外说不定都有颇有微词),这个做法下你要先衡量一下对公司内外利益相关人的打击,以及你以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关系网的问题;你也可以远离此事,难得糊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但是‘糊涂’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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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各位看官,又有点儿码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14 21:10:4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