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人网|财智东方.财务经理人网-致力于财务管理实践、打造卓越财务经理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原创]关于员工保密费和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

[复制链接]

3

主题

11

帖子

22

积分

会计员

Rank: 1

积分
22
发表于 2009-11-1 11:40:00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员工保密费,是一种公司对员工承担保守单位商业秘密而给员工的津贴。其支付时间为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由于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是法定义务,因此保密费一般情况下是可发可不发,完全由公司和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其数额标准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说白了,公司是没有发放保密费的义务的。
二、法律上公司有支付义务的保密费用应当指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实践中是指公司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因为签订该协议已经损害了员工正常情况下人才流动可能产生的利益,同时因为员工未进行竞争性行为,公司也潜在的获得了相应的商业利益,从公平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应当给员工合理的补偿,以弥补员工的损失。《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对此有明文规定。

三、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一些不同规定,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年补偿金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12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因此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标准需要有公司和员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确定,法规一般只规定最低限额。

四、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合同法》二十四条规定,不得超过两年。

五、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相应的补偿金条款,那该协议是否有效?或者说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有无约束力?对此,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规定也大不一样,深圳、珠海、江苏等地规定如果企业不支付补偿金,那协议自行终止,但上海的规定是如果企业不支付补偿金,协议有效,员工可以要求其按协议支付,协议未规定标准或规定不明的,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定标准。

案例:

南京某机电公司需要技术主管,在人才市场上招聘了黄某,劳动合同中对“竞业限制”事项作了专门规定,除支付黄某每月的“竞业限制”津贴外,还规定黄某离开原单位后2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工作,黄某对此无异议。从开始工作到黄某辞职,公司一直都按约定发放“竞业限制”津贴。2008年8月,黄某辞职,9月进入另一家机电公司工作,新公司产品与原公司基本相同,原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黄违反协议,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黄未同意,原公司将其告上仲裁庭,仲裁委认为,公司在竞业限制中要求黄某离开原单位后2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工作,应在黄某离职后,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而公司在黄某任职期间支付的津贴从实质意义上说是“保密津贴”,其支付时间为合同履行期间,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在职工离职后制度的,保密津贴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两回事,现在公司要求黄某返还,是缺乏依据的。鉴于公司未提出其他请求,仲裁委对公司要去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3

主题

14

帖子

64

积分

会计员

Rank: 1

积分
64
发表于 2009-11-2 17:17:00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竟业限制问题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我是刚到一个公司任财务经理,保密及择业限制都有,是离职后三年不能到同业,而且规定补偿已含在工资里,是不是有点太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1

帖子

22

积分

会计员

Rank: 1

积分
22
发表于 2009-11-2 18:02:00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你没仔细看我的帖子啊。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你的合同是三年,已经违法。第二:补偿在工资里也是无效的,我帖子中举的例子就是你那种情况。你大可在将来辞职后(如果会),再要一笔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4

帖子

64

积分

会计员

Rank: 1

积分
64
发表于 2009-11-4 20:33:00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上的热心回答!

多谢楼上的热心回答!前几天一直没时间上网。没想到第一次发贴,就帮我解决了实际问题,今天有时间把条款写详细点。

我签的保密合同:
1关于经济补偿具体条款为:甲方在给予乙方的薪酬中,已经包含了择业限制补偿和保密费用,作为对乙方解密期内择业限制和三年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经济补偿。
2关于解密期条款:乙方承诺,在离职解密期内均不至甲方存在竟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中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单位工作。甲方承诺,按乙方在职时每月工资基础补发乙方因解密期内所有月份的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8

主题

1495

帖子

3441

积分

财务副总监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441
发表于 2009-11-30 13:23:00 |显示全部楼层
竞业补偿,不给钱是不算数的,单位不给补偿,我就不受竞业限制。

合同里写明补偿含在工资里也没用,合同条款无效
做财总是一个责任重、风险大的工作,既不神圣,又不挣钱,可是我就是想做财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368

帖子

1041

积分

财务经理

leebo

Rank: 6Rank: 6

积分
1041
QQ
发表于 2009-12-1 12:38: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