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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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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员工离职后,就公司没有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公司要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薪资,请问这个双倍薪资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扣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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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
个人觉得,首先所谓双倍,即其本人应当得到的一倍部分,按其离职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另外多出的一倍,应为其他所得(系公司主观过错导致其所得),按20%另外计算。
妥否,请教于群里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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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不用交税,我们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当地上年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不用交个税
我刚跟地税沟通完,这个情况还不能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因为它是支付的双倍工资,但是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这部分尚未明确规定,暂时不用交税。
大家还有什么高见,也可以一起讨论讨论。
我在想,如果要交税,那应该怎么计算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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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交税,作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当地上年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不用交个税
有个这样的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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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副经理
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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