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人网|财智东方.财务经理人网-致力于财务管理实践、打造卓越财务经理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财务上有什么注意事项(尤其是税)

[复制链接]

1234

主题

1585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财务经理人网培训顾问

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3583
发表于 2010-7-29 21:09:00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财务经理人,享用更多功能,成就财务总监之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替一个网友(yyddff)发帖询问:

我们北京总公司为内资商品流通企业,在上海、广州、武汉、成都等外地工商登记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流转税、所得税都分别如何申报缴纳,如在当地缴纳流转税,那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账簿设置上有什么要求,要注意些什么,所得税需要在当地预缴在北京汇算清缴,具体程序如何?谢谢!

财智东方——卓越财务能力缔造者!
公司网址: http://www.ecfo.com.cn
公司电话:010--010-58815415
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2座1803室  100089

4

主题

50

帖子

270

积分

高级会计

Rank: 3

积分
270
发表于 2010-7-30 10:40:00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BP与传统财务的区别是什么	2022.02.08 (周二)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后,独立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划分已经不是那么明显,具体税务处理答复如下:

1. 流转税

1》分公司有独立的经营行为,流转税在当地缴纳,

特殊情况 a 税法有明确规定,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流转税的除外(如建安类企业)

b 如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市、县等同一税务管辖权下,即使分公司有独立经营行为,也可在总公司缴纳流转税(如总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分公司在西城区)

2》分公司无独立的经营行为(仅是负责联络、调研、或者售后维护),流转税由总公司缴纳,所有的合同、发票出自总公司

2. 企业所得税

一律就地预缴、汇总清缴 参见国税发[2008]28号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