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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刘彻是个雄才大略之主。他继承文帝、景帝的事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统治,使西汉从文景之治的小康推进到一个鼎盛时期。在这个由兴及盛的历史阶段中,被汉武帝一手提拔、重用的“兴利之臣”桑弘羊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实行财政改革、广辟财源,“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给”上投入的智慧、做出的贡献与卫青、霍去病等人在
军事上的贡献都可说是“功昭日月”。
公元前152年,桑弘羊出生在洛阳一个商人家庭。在当时洛阳那种商贾云集、富冠海内的社会环境和父辈理财兴利的家教中长大的桑弘羊,很早就显示出聪颖和才能,以至刚刚13岁就被送入宫廷,做了汉武帝的侍中。在这里要介绍一下“侍中”的地位。
汉武帝刘彻掌权之后,痛感使用人才上的积弊和丞相总揽朝政权力过大的隐患。为此,他一方面广招天下人才;另一方面,又专门把朝官分为中朝和外朝。“中朝”以皇帝为首,由一批智囊人物组成,商量国家大事。这些人称侍中、中书,虽不是掌实权的人物,却因随侍皇帝左右,直接协助皇帝审阅公文、谋划政事、起草诏令,所以可视为决策中枢。而以丞相为核心的“外朝”则权力旁落,变成了一个单纯的执行机构。
当政者常为政绩显赫自豪,理财者常为资金不足而蹙眉。古今中外,大凡如此。桑弘羊也不例外。
桑弘羊在任侍中的长达26年中,深知开疆拓土的王朝正在陷入不断加剧的财政危机之中:战争使国库空虚,广大农民承担着繁重的兵役和徭役,农民大量流亡,富商大贾巧取豪夺,大量兼并土地。为了维持正在节节胜利的战争,同时又缓和社会矛盾,汉武帝刘彻决定在不断重用“兴兵之臣”时,也起用一批“兴利之臣”。公元115年,“能言利、析秋毫”的桑弘羊出任大农丞,担任了最高财政长官大农令的副手。几年之后又代理了大农令并提升为治粟都尉。这样,他就不但掌握了西汉王朝的财政大权,而且主持了全国的经济工作。
桑弘羊恐怕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干就干了35年,直到72岁陨命在一场宫廷内讧为止。他恐怕更不会想到,即使是在他去世2500年之后,毛泽东还向他自己的干部推荐,要看看桑弘羊的《盐铁论》,当然这是后话。
那么,说了这许多,桑弘羊为官一任究竟做了些什么呢?首先是他的理财思想。长期的官场经历使桑弘羊意识到,加重农民的税赋,必然激化社会矛盾,为解决财政困难,就必须另辟财源。用他的话说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给”。
概括起来,桑弘羊在开辟利源、调整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方面大体做了六件事。这些事桩桩件件都是意义非同寻常。不但对当时的西汉王朝收到了强国固本的功效,就是对后人的治国理财也能提供一些借鉴和智慧。
第一件事不能算桑弘羊的“专利”,而是表现了他的执行力。这就是极认真地贯彻了汉武帝颁布的算缗、告缗法令。算缗是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告缗是防止商人瞒产偷税的一种办法。算缗法对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人与小手工业者加以区别。居前者的富人是每二缗(合两千钱)交一算(合120文钱)。居后者的老百姓是每四缗交一算。按照告缗法令,凡财产不报、漏报或少报的,除没收财产外,还要罚守边一年。告发者可奖励没收财产的一半。同时规定,有市籍(“城市户口”)的商人及家属不得占用农田。两法贯彻执行收益极大,不仅财产税倍增,而且没收的财产也以亿计。桑弘羊用这些钱和田产一方面填补国库,一方面招募失地农民耕种,接着再收田赋。这样,不但让流失土地的农民重归土地,而且国家又增加了收入,社会也趋向了稳定。
第二件事是改革货币制度,把铸币完全归于中央。桑弘羊一上台,汉武帝就接受了他整顿币制的建议,禁止各郡和民间私铸钱币,朝廷动用10万人采铜,声势颇大。同时重新设计新钱币“五铢钱”,统一形状、统一重量。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将铸币权集中于中央,从此控制了全国的金融局面。
第三件事是全面实行盐铁官营。桑弘羊主掌财政经济大权之前,朝廷用两个大商人经营盐业和冶铁,这两个人除了利用国家资源“获利累千金”之外,还能做什么呢?桑弘羊主持财政之后,立即予以整顿。派数十人下到全国各地对原有的盐铁官进行整顿、甄别,又新设一批盐官。盐的生产销售由政府招民自备资金,供给煮盐工具和口粮,煮成的盐全部由国家收购,然后再由国家卖给个人。铁的生产销售也大体如此。盐铁官营从经济上削弱了各地豪富的诸侯王的实力,保证了国家财力的稳定增长。
第四件事是创建“酒榷法”,实行酒类专卖。汉代酒风极盛,销售酒的利润也高。公元前98年,桑弘羊支持实施“酒榷法”,报请汉武帝批准推行。此法规定,由官府向私营酿酒作坊提供原料和酒曲,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专设榷酒官进行管理。仅此一项专卖,国家就多了一大财源。
第五件事是创立与推行“均输法”。这件事原来有点复杂,原因是在汉武帝之前被搞乱了。西汉前期,各郡国都要向朝廷定期上交贡物(即进贡)。贡物种类和数量是根据朝廷需要决定的。由于朝廷所需常常与各地的特产物产不一致,所以各地为满足朝廷需要往往要到外地采买。这样一来,不但给商人哄抬物价造成了机会,而且加上长途运输,运费与损耗也会大大加重,甚至运价要高上货价若干倍。各地官员再把这些费用摊派到百姓身上,就形成了乱摊派、乱涨价,百姓叫苦不迭,怨气怒气冲天!桑弘羊一上台,立刻首先解决这一弊端,创立了所谓的“均输法”。此法规定,各地应交贡物一律按当地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上交均输官。再由均输官把这些土特产负责运到缺少这些产品的地区去出售。政府就可以从产品的地区差价中获得一大笔利润。这样一来,既保证了朝廷所需贡品,又减少了运输困难,各地方也不必派人再四处采购。同时还把奸商从中得到的暴利一部分转为了国家收入。这是不是也有几分政府采购、物流畅通的味道呢?
第六件事则是创立“平准法”。所谓平准,就是在京师设立物资仓库,储存货物。当某些物资价格下跌时,官府就出面予以收购;当它们再呈价格上涨趋势时,官府再予以出售,以调节平衡物价。如此办理,国家不受损失,商人不能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既解决了多余货物的出售问题,又满足了国家与百姓对一些物资货品的需求,可见“平准法”于国于民的好处。由此“平准”二字也就显得用意准确与实在了。
桑弘羊的财政改革以兴利为目的,带动了整个汉武帝时期的经济繁荣。据史书记载,仅山东一地的漕运粮食每年就增加了600万石。由于均输法的推行,各地物流发达,仅赢利的帛就有500万匹。数以亿计的军费、赏赐和朝廷费用也得到了满足。“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给”是基本做到了。当然桑弘羊也因此升了官,得到了左庶长的爵位,汉武帝还给了他一次200斤黄金的赏赐。
桑弘羊的各种财税经济政策,一方面带有战时经济政策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方面,则是反映了中国社会正在走向高度中央极权的大趋势,顺应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难能可贵的是,桑弘羊尽管明白他的财税政策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汉武帝的战争政策,但他并没有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把战争的负担和财政的困难转嫁给农民和像小手工业者那样的底层人民,而是始终把精力和智慧集中到财源建设上。这样,不仅使战争得到了持久的资金财力支援,而且把国家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加以了统一,这就为建立强大的汉王朝打下了长治久安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说,桑弘羊不愧为我国古代一位懂得理财之道的大政治家。
当然桑弘羊也有明显的局限性。当战事基本平息后,汉王朝内外搞活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面对这种呼声,他有点接受不了,于是,就爆发了那场在《盐铁论》中记载的大辩论。但无论怎样,桑弘羊在汉武帝死前被定为了四个托孤重臣之一,这在那个重政治伦理而轻实践与经济的封建社会中还是少见的。可见桑弘羊在封建社会的卓而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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