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新公司业务主体在国内,但在进行业务操作时,支付一项购买费用的支出由境外支付(即风投公司支付)。现在造成一个情况:收入将全部体现在国内,没有成本对应,这样所得税会缴非常多。
A:风投公司提供境外支付凭证。
Q:由于我们向投资方或其他股东分股利时,需以外币进行支付,但我们只有人民币账户,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进行兑换呢?
A:可以人民币支付,按汇出当天折算为外币支付到外方指定帐户即可。
本人非常好奇,既然新合资公司已成立,风投公司作为外币基金,没有要求通过外币资本金逐笔结算?抑或是有其他协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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